古代書信大致可以分為三種:寫給長輩的(父母、老師、老板等)。),那些寫給同行(兄弟、朋友、同學、同行等)的。)和那些寫給年輕壹代(兒子和侄子,學生等)的。).第壹段寫收信人,第二段寫寫信人,短問敘述正文。三種書信都是壹樣的,明清以來都是通用的格式:不過漢魏六朝的書信都是先寫自己的名字,再列出收信人。《報任》開篇“太史公牛馬離司馬遷而別”,就是這樣。太史公,官名;牛馬去,為司馬遷自冰封消息;再次崇拜,作為致敬的標誌;足下是向任進貢。接下來的“恥者執之,教其順受之事,促聖賢為士”的活動,被任的信制止,引起了下面的議論。
末了,他只說了壹句“這本書不能算惡意,在陳固有點簡陋,想再拜壹拜”,就不再署名了。三國時的皇帝曹丕,開頭寫的是“五月十八日,丕白,姬忠(吳)無恙”,結尾寫的是“丕白,保重”。簽個名,前後見。“白”是訴說的意思。南朝梁代邱希範(已故)所作《與書》以“陳將軍足下晚,安幸幸”為開頭,以《使點頭》為結尾;點頭,表示尊重,前後互見。“沒什麽”是正文前打招呼的常用語。這種先簽自己名字的格式壹直沿用到近代,但沒有先寫受托人前壹段那麽普遍;對人不直呼其名(後來也稱為人的綽號),在書信的開頭和結尾表示敬意和問候的傳統,今天仍在延續,只是因為時代不同,用詞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