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儀式,即“訂婚”
正式婚禮,即“結婚”或“成親”的禮儀,意味著夫妻的結合。
結婚儀式是“成為妻子”、“成為妻子”或“成為丈夫”的儀式,表現了男女婚後所扮演的角色。在中國傳統的婚禮習俗中,婚前儀式和正式婚禮是主要的程序,它們都源於周公的六禮。
這六個儀式是接受禮物,問名字,納吉布,接受禮物,邀請日期和歡迎的人。
漢平帝元三年,劉欣等人操辦婚禮,四輔郎君卿大夫傳千郎史家人親自迎娶。第二年,皇後還被任命接受蔡和布吉。魏晉南北朝時期,皇太子與太子妃的婚禮是不請自來的,而且從東漢到東晉,很多時候都是不按六禮結婚的。
唐朝以後,皇太子開始迎娶,太子的婚禮會遵循六禮。後來“問姓名”以“接受”為前提,“邀約會”以“接受”為前提;所以,雖然概念上還是按照六禮,但實際上只有“納才”、“納極”、“鄭娜”、“接吻”四禮。朱子的家禮把“那吉”和“鄭娜”合二為壹,所以只有三禮。
在元朝,有壹種討論婚姻的儀式。
明朝洪武元年,婚禮按照朱子的家禮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