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梨酥的原產地在臺灣省
相傳三國時期(公元220-280年),劉備用結婚蛋糕娶了孫權的妹妹,結婚蛋糕是用菠蘿餡做的。
在臺灣省的婚禮習俗中,訂購結婚蛋糕的六種口味代表六種禮物,其中壹種鳳梨在閩南語中讀作“旺來”,象征著後人旺來的意思,鳳梨也是臺灣省人共同供奉的貢品,寓意“旺來”,深受百姓喜愛。
早期的鳳梨酥體積太大,普通人消費不起。近百年前,臺中縣有壹位糕點師傅顏平,經常挑著擔子,把自己做的“龍鳳餅”帶到臺中去賣。原來的“龍餅”是壹個大圓餅,裏面有肉餡,而同樣大小的“鳳餅”裏面是菠蘿餡。“龍鳳餅”因其吉祥寓意,被認為是訂婚、結婚必不可少的結婚蛋糕。
後來經過顏花瓶的改良,雞蛋餅縮減為每塊25到100克左右的精致餅,鳳梨酥誕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