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調和小調三和弦:在自然大調和和聲小調的各個層次上,都可以形成其調式的自然三和弦。
自然大調中的I、IV、V是大三和弦,II、III、VI是小和弦,VII是減三和弦。
在和聲小調中,I和IV是小和弦,III是增三和弦,V和VI是大三和弦,VII和II是減三和弦。
三和弦有三種不同的低音位置:
根音在低音位置,稱為原音位置。因為低音和上兩個音分別形成三度和五度的音程,所以命名為三五和弦,常以數字“5”為標記。
低音位置的三個音稱為第壹轉位。因為低音和上兩個音分別形成三度和六度的音程,所以命名為三度和六度和弦,簡稱為“6”。
低音位置的五聲音階稱為第二轉位。由於低音和上兩個音分別形成四度和六度的音程,故命名為四六和弦,並標以數字“46”。
由於諧音關系,增音三和弦的原位置和轉位與同壹低音上其他位置構建的增音三和弦在聲學上沒有區別。所以增三和弦的不同低音位置壹般需要用記譜法或音樂調性來區分。
和弦的移調壹般不會改變和弦的性質。三和弦的三個低音位置會對和聲的穩定性產生不同的影響。對於同樣穩定的和弦,原位最穩定,第壹轉位次之,第二轉位最不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