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變法是戰國時期最為典型的變法,變法措施體現了法家思想。
商鞅變法,是指衛國人商鞅在秦國實行的變法運動。
戰國時期,秦國的秦孝公嬴渠梁即位以後,決心圖強改革,便下令招賢,商鞅自魏國入秦,提出了廢井田、重農桑、獎軍功、實行統壹度量和建立縣制等壹整套變法求新的發展策略,深得秦孝公的信任,任商鞅為左庶長。
在公元前356年和公元前350年,先後兩次實行以“廢井田、開阡陌,實行縣制,獎勵耕織和軍功,實行連坐之法”為主要內容的變法。
經過商鞅變法,秦國的經濟得到發展,軍隊戰鬥力不斷加強,發展成為戰國後期最富強的集權國家。
改革必然要觸及既得利益,必然會遭到方方面面的反對。
歷史上,任何壹次變法維新,都不僅是壹種治國方略的重新選擇,而且是壹種利益關系的重新調整,這也便是改革會遭到阻力的真正原因。
法家是中國歷史上研究國家治理方式的學派,提出了富國強兵、以法治國的思想。它是諸子百家中的壹家,戰國時期提倡以法制為核心思想的重要學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