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國家保護傳承文化遺產。具體包括加大宣傳教育力度。綜合運用報紙、書刊、電臺、電視臺、互聯網站等各類載體,融通多媒體資源,統籌宣傳、文化、文物等各方力量,創新表達方式,大力彰顯中華文化魅力。
法律依據:《中***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實施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工程的意見》 第三條 保護傳承文化遺產。堅持保護為主、搶救第壹、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方針,做好文物保護工作,搶救保護瀕危文物,實施館藏文物修復計劃,加強新型城鎮化和新農村建設中的文物保護。加強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歷史文化街區、名人故居保護和城市特色風貌管理,實施中國傳統村落保護工程,做好傳統民居、歷史建築、革命文化紀念地、農業遺產、工業遺產保護工作。規劃建設壹批國家文化公園,成為中華文化重要標識。推進地名文化遺產保護。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發展工程,進壹步完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制度。實施傳統工藝振興計劃。大力推廣和規範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保護傳承方言文化。開展少數民族特色文化保護工作,加強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和經典文獻的保護和傳播,做好少數民族經典文獻和漢族經典文獻互譯出版工作。實施中華民族音樂傳承出版工程、中國民間文學大系出版工程。推動民族傳統體育項目的整理研究和保護傳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