勛章是政府、皇室或國際組織授予個人或團體的榮譽徽章。目的是表揚和突出獲獎者對社會、民族、國家和人類的貢獻,包括體育、軍事、科學、學術或其他重大和特殊的功勛或成就。對接受者來說,這是榮譽的象征。
例:郭《湖南光復年譜》第三節:“譚都督特軍務部頒勛章,並定年金,定期發給各軍士。”魏巍《東方》,第二章,第四部:“為此事,授予她二等國旗勛章。”
漢斯·克裏斯蒂安·安徒生《皇帝的新衣》皇帝給騙子們冠以“皇家織工”的稱號,封他們為騎士,並授予他們可以掛在扣眼上的勛章。
發展
在世界各國,頒發勛章的機構是政府,受勛者多為文職和軍職人員,但受勛者的地位因各國的獎勵制度法規而異。
嚴格來說,勛章的樣式和接受者多為軍人。而且法律法規會明確規定受獎者的身份,可以授予何種功勛勛章及授予方式,並說明勛章的級別、意義、規格、樣式及正反面圖案,規定佩戴的順序和位置,相當考究。
在壹些國家,更明確的是授予某些勛章的人可以享受某些特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