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圖是按照壹定的規律,以二維或多維的形式和手段,在平面或球面上有選擇地表示地球(或其他星球)的某些現象的圖形或圖像。它具有嚴格的數學基礎、符號體系和文字註釋,能夠運用地圖綜合原理科學地反映自然和社會經濟現象的分布特征及其相互關系。
古代地圖壹般畫在羊皮紙或石板上,傳統地圖的載體多為紙張。隨著科技的發展,出現了電子地圖等載體。地圖是國家領土最重要的表現形式,反映國家主權的範圍,具有嚴肅的政治性、嚴格的科學性和嚴格的合法性。
地圖特征
1.由特殊數學規則產生的可測性。特殊的數學規則包括地圖投影、地圖比例和地圖方向。
2.用地圖語言表達事物產生的直覺。地圖上表現的各種復雜的自然和人文事物都是通過地圖語言來實現的。地圖語言包括地圖符號和地圖註釋。
3.實施制圖綜合後生成的概覽。
4.地圖必須遵循壹定的數學規律。地圖是在平面上繪制的,必須在位置、屬性等要素上準確地反映出它們與客觀實體之間的關系。
5、地圖壹定要科學總結,縮小的地圖容納不了地面上的所有現象。
6.地圖有完整的符號體系,地圖表現的對象主要是地球。地球上有大量的地理信息,包括自然和社會經濟現象。只有通過完整的符號系統,才能準確地表達這種現象。
7.地圖是地理信息的載體,包含和存儲著海量的信息。作為信息的載體,可以是傳統的紙質地圖、實體模型、各種視覺屏幕圖像、視聽地圖、觸覺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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