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在城市經濟社會發展中發揮基礎性作用,並履行法律、法規、規章或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執法職責。
擴展數據:
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的主要理論依據是依法治國,這是黨的十五大在9月份正式提出的,1997。同時,在黨的十九大報告中,習近平總書記正式提出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國領導小組,為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的發展提供了更加深刻的理論依據。
城市管理相關行政機關在行使行政權力時,應當始終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開展相應的工作。沒有法律、法規和相應規章的解釋,行政機關不得妨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各類組織的合法活動,不得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幹預公民、法人和組織的相關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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