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幹民兵的組建不同於普通民兵。基幹民兵的編制序列壹般按照班、排、連、營的順序編制。通常壹個民兵營組織壹個骨幹連,壹個骨幹排,壹個骨幹班。確有必要的,可以以鎮或大型廠礦(系統)為單位編制基本營,營可按連或直屬班設置。
壹個連可以管幾個排,壹個排可以管幾個班。各級民兵組織人員可多可少,不要求壹律。城市在廠礦安排班、排、連,班、排、連的數量取決於職工人數。我國兵役法規定,骨幹民兵為壹級預備役,普通民兵為二級預備役。
民兵工作的任務是:建立和鞏固民兵組織,提高民兵的軍政素質,裝備和管理民兵武器裝備,儲備戰時需要的預備役士兵;動員民兵參加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組織民兵擔負戰備值班,維護社會秩序;組織民兵參戰,支援前線,抵抗侵略,保衛祖國。
基本任務
(壹)積極參加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帶頭完成生產和各項任務。
(二)承擔戰備勤務,保衛邊防,維護社會秩序。
(3)隨時準備參軍,抵抗侵略,保衛祖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