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重男輕女。首先是很重男輕女。劉亦菲的媽媽對劉茵的弟弟很好。她想把所有的好東西都給劉茵的弟弟。即使嫁給女兒,她也想撈壹把羊毛。她想從公婆那裏拿到70萬彩禮,給兒子買套房子。她還說這是為了女兒,真的很想要女兒,這樣以後就有保障了。
第二,不管女兒死活。其次,我不在乎女兒的死活,因為當初劉茵表達了自己結婚的時候不要彩禮。但雙方壹見面,劉茵母親壹開口就要70萬,這對每個家庭來說都是壹筆巨款。劉茵婆婆看到劉茵拿出壹個價值幾萬的手鐲後,對這個手鐲動了心,想自己留著,將來給兒子買房。
第三,自私。最後,她媽媽也是壹個很自私的人。手鐲是劉茵的婆婆送給她的。同時,這個手鐲的價值也很昂貴。如果劉茵真的把這個手鐲給了他媽媽,那他也沒有跟他婆婆解釋,只是她媽媽沒有考慮到這壹點。她只是想得到手鐲,甚至對女兒撒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