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朝實行的是宗法制度——宗法是根據血緣遠近來區分親戚朋友的制度。早在原始氏族時期,宗法制度就已經萌芽,但壹個完整的維系貴族關系的制度的形成和出現,是周朝的事情。在宗法制度下,“皇帝立國,諸侯立家,卿設側室,有二博士,士有官之子”(《左傳》桓公二年),形成了系統完整的體系。
古代皇帝退位後,把九五計劃轉給了兒子。世襲制是指姓名、頭銜、財產按照血緣關系代代相傳。這種繼承主要包括“父母”的繼承和諸侯國的繼承。
“父母”的遺傳也可以分為父系和母系。執政君主也承接,君主之間可能有血緣關系,但不壹定是直系,有的是兄弟傳兄弟,有的是叔侄傳子孫;有的是國王下令,有的是搶班奪權,謀權篡位,所以不是世襲案件。
宗法制是由宗法制演變而來的,是皇室和貴族為了建立世襲統治而根據血緣關系分配國家權力的制度。其特點是宗族組織與國家組織相結合,宗法等級與政治等級完全壹致。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宗法制度
百度百科-世襲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