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案模式是案件偵查的標準模式。
根據案件偵查的方式,偵查模式可以分為“從案到人”和“從人到案”兩種模式
擴展數據:
“從案到人”是指在受理案件時,我們只知道案件的結果或後果,而不知道罪犯是誰。因此,偵查從犯罪事實開始,通過對犯罪事實的調查來揭露和確認罪犯。“從案到人”本質上是從犯罪實施階段形成的痕跡進行人工偵查,是偵查機關最常用的傳統偵查模式。偵查的起點壹般是從犯罪現場開始,通過現場勘查、分析案情、制定偵查方案、尋找犯罪嫌疑人線索、收集相關證據、確認犯罪分子。目前大部分案件都是用這種模式偵查的,比如殺人、搶劫、強奸、爆炸、投毒、縱火等。
“從人到案”是指受理案件時有明確的犯罪嫌疑人,但不知道犯罪事實。偵查圍繞犯罪嫌疑人的活動及其社會關系展開。“從人到案”本質上是從犯罪的預謀階段和犯罪後的非正常階段留下的犯罪痕跡進行偵查。它以嫌疑人為偵查起點,通過核實相關線索、收集相關證據來驗證嫌疑人是否有罪。該模型常用於調查預謀犯罪、連環犯罪、秘密犯罪和隱蔽案件。
上述兩種偵查模式各有利弊,偵查機關在偵查實踐中應揚長避短。
偵查破案是偵查機關對已經確認立案偵查的刑事案件,以及正在實施的、有預謀的犯罪所進行的壹系列偵查活動。這是同反革命和其他刑事犯罪作鬥爭的主要手段。壹般情況下,壹個具體案件的偵破要經過立案、現場勘查、制定偵察計劃、發現嫌疑人、揭發被指認的罪犯、破案等許多重要步驟,這也是偵察破案的主要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