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名是簽名的壹種,因為簽名用的最多,所以簽名經常被訛成簽名。傳統上,簽名不是簽名的同義詞。簽名應該是可讀的,而簽名是不必要的。人們對簽名有壹定的要求,簽名代表同意,具有法律效力,在法律上賦予文件真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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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實生活中,壹些方法(如筆跡、指紋等。)壹直被用作簽名人身份的證明。這是因為:簽名可信;不可偽造;不可重復使用;不可否認;簽署的文件是不可撤銷的。在即將到來的數字化生活中,電子文檔將逐漸取代紙質文檔成為信息交流的主體。
證明電子文檔是作者制作的方式是通過模擬普通手寫簽名在電子文檔上制作電子簽名。作者可以通過數字簽名來標識自己,讀者可以通過數字簽名來驗證作者的身份。因為信息存儲、傳輸和處理的過程往往是在開放的通信網絡上進行的。
因此,信息更容易受到來自外部或內部的竊聽、截取、修改、偽造和重放的攻擊。因此,數字簽名應該具有壹些特殊的性質來抵抗這些攻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