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克服領導“包辦壹切”、堅持依靠組織開展工作的錯誤傾向。搞好民主集中制的學習教育,培養黨員參與集體領導的意識。完善集體領導制度,保證基層黨組織正確實行集體領導。建立集體領導定期分析評價制度,不斷加強黨組織的集體領導。
第三,改變黨員教育管理的“滯後現象”,努力發揮其主動性和先進性。根據環境變化和思想變化及時開展預防教育。要充分發揮黨員的作用,黨員滿足於“潔身自好”和“自保”,就要明確提出存在的問題和差距。大力弘揚敢於批評的優良傳統,增強黨內生活的原則性和戰鬥性。
四是防止黨支部書記隊伍建設中的“短期行為”,做好提高整體素質和保持相對穩定的工作。要做好選拔工作,支部書記不僅要有較強的工作能力,還要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做好支部書記上崗前後的培訓和“傳幫帶”。加強黨支部書記管理教育,及時安排學習教育和思想整頓。
五是徹底糾正幫扶工作中的“功利主義”做法,紮紮實實解決問題,夯實基礎。嚴格落實責任制,糾正形式主義和弄虛作假,努力營造講真話、報實情、勇於揭露矛盾、積極解決問題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