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面梳理和保護文化資源:全面梳理家鄉的文化資源,包括傳統村落、傳統民居、古建築、古巷、農具,以及地方戲曲、傳統手工藝、家族文化等非物質文化遺產。將這些文化資源與農村人居環境的改善結合起來,為農村建設和發展註入文化“魂”。
2.促進農業、文學和旅遊的融合發展:利用農村文化遺產和生態自然資源,以文化旅遊、文化創意、研究實踐教育等新業態滲透農業生產,提高農村產業發展水平,培育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的經濟實力。
3.強化文化在鄉村社會治理中的作用:借助道德、知識、信仰、習俗等。,推動鄉村社會治理“更基礎、更廣泛、更深入”。比如,將農村生活垃圾、生活汙水處理、村莊綠化等項目的規劃、設計、建設和管理行為轉化為村規民約,規範和引導農村人居環境的改善。
4.弘揚和傳播家鄉文化:通過各種媒體、展覽和文化活動宣傳家鄉的文化特色和價值觀,增強人們的文化認同感和自豪感。
5.在改善居住條件時保留文化元素:在改善人們的居住條件時,盡可能保留原有的文化元素和特色,避免千篇壹律的城市化風格。
6.教育培訓:通過教育培訓,提高人們對家鄉文化的認知和保護意識,使他們在日常生活中積極保護和傳承家鄉文化。
通過以上措施,我們可以在改善生活條件的同時保護和弘揚家鄉文化,實現農村的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