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充分發揮教師的主導作用是保證學生主體性的必要條件。
只有在教師的指導下,教學的效率才能充分發揮,學生才能更好地履行認識主體的角色,學生的主體性才能不斷提高,才能有效地學習知識,發展能力。
2.確保學生的主體性是教師有效教學的重要保證。
只有承認學生是學習的主體,充分發揮學生的主觀能動性,教育才能真正發揮應有的作用。
3.防止忽視學生主體性和教師主導作用的偏向。
以赫爾巴特為代表的“傳統教育”和以杜威為代表的“現代教學”是兩種偏向的典型代表。以教師為主導,以學生為主體,可謂教學中師生關系的規律性,是對各種師生關系理論的抽象概括。壹方忽視另壹方是不合適的,應該糾正。
教師主導作用和學生主體作用的表現;
1.教師的主導作用表現在幫助學生明確學習的目的和方向,規定教育教學的要求和內容,加工教材,選擇和運用恰當的教與學的方法,培養學生自主學習的精神和自我教育的能力。
2.學生的主體作用是學生是學習活動的主體,是主動的發現者和探索者,是主體確立的內在基礎;學生是個體身心發展和人格社會化的主體,具有自主性、主動性、創造性、獨特性、整體性等主觀品質;學生是教學過程中的主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