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壹制度確立於夏朝,發展於商朝,完成於周朝,並影響了後來的封建王朝。根據周朝的宗法制度,氏族分為大小氏族。
特點:
1.長子繼承制直接從原始社會的宗法制度演變而來,其核心內容是長子繼承制。
2.血緣關系的維系,政治權力的分配以及根據父系血緣關系的親疏來調節等級秩序。
3.宗族勢力和政治勢力的結合,意味著長子繼承父親的宗主地位,私生子分封。長子與分封的兒子有雙重關系,血緣上是兄弟關系,政治上是君臣關系。
擴展數據:
宗法制度的影響:
1.宗法制度是建立社會等級秩序、維護宗主貴族統治的政治和法律工具,形成嚴格的等級制度,保證各級貴族享有“師夷長技”的特權。
2、保證貴族的壟斷,有利於統治集團內部的穩定和團結。
3.把“國”和“家”緊密結合起來。
宗法制度的目的:
鞏固分封制形成的統治秩序,解決貴族之間在權力、財產和土地繼承上的矛盾。
中國早期政治制度的特點:以宗法制度為核心;族權與政權合二為壹,家國壹體;分封制、宗法、禮樂緊密結合;最高統治集團還沒有實現權力的高度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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