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銷售額65438+萬元以下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
2.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654.38+0萬元的部分,減按25%的稅率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654.38+0萬元但未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的稅率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減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3.金融機構與小微企業簽訂貸款合同免征印花稅;
4、月銷售額不足654.38+萬元的繳納義務人免繳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設基金;
5、未達到增值稅納稅義務起征點的,免征文化建設費。
第二,分析
中小企業分為中型、小型和微型三種。具體標準根據從業人員、營業收入、總資產等行業特點制定。小微企業是指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家庭作坊企業和個體工商戶。
三、小微企業的短板?
小微企業與大型企業成熟度相比,在管理體制、人才配置、資金等方面差距較大,成為企業應用信息化的主要障礙。據統計,我國中小企業有4000多萬家,其中信息化不足10%。由於缺乏信息支持,大多數小微企業的管理處於粗放、混亂的狀態,導致其在市場競爭中處於劣勢,容易因為大中型企業的競爭而破產,也制約了小微企業的進壹步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