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玉工業:“以工業氧化鋁、高鋁礬土、氧化鋯、氧化鎂、氧化鉻、氧化鈣為原料,加入添加劑,在電弧爐中熔化、冶煉、冷卻結晶,生產剛玉制品的工業”。
顆粒物排放限值:耐火工業幹燥和燒制窯、剛玉工業熔煉爐、熔化爐和鋁礬土窯:10mg/m3。
二氧化硫排放限值:50毫克/立方米,用於耐火材料的工業幹燥和燒成窯。
氮氧化物排放限值(以NO2計):耐火工業烘幹燒成窯100mg/m3玉石工業熔煉爐、熔化爐、豎窯:300mg/m3。
參考氧含量(O2):耐火工業燒成窯:18/%玉石工業熔煉爐,各種電能轉換產生熱量的窯爐:按實測濃度計開停窯階段(氧含量不低於19%時):按實測濃度計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三十二條國家加強對大氣、水、土壤的保護,建立健全相應的調查、監測、評價和修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