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工業、工業信息化和信息產業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擬定相關地方性法規,起草政府規章和相關政策。組織協調減輕企業負擔工作。
2、負責起草並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產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促進產業布局和工業產品結構優化升級,引導和支持工業信息產業發展。
3.監測和分析工業和信息產業運行情況,進行預測、預警、信息發布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
單獨來說,市和國家也有招商引資、拆遷等責任。
擴展數據:
工業和信息化局2010中國機構改革後更名為工業和信息化局,簡稱工信局,包含經濟運行部門和其他機構。
2018 11,天津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在機構改革中成立。將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的職責和相關機構的無線電管理職責進行整合,組建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作為市政府組成部門,加掛市無線電管理局的牌子。不再保留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
天津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天津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主要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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