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層巖性:是最基本的工程地質因素,包括它們的成因、時代、巖性、產狀、成巖特征、變質程度、風化特征、軟弱夾層和接觸帶、物理力學性質等。
(2)地質構造:也是工程地質工作研究的基本對象,包括褶皺、斷層、節理構造的分布和特征,地質構造,特別是新時代、規模較大的優勢斷層,對地震等災害有控制作用,因而對建築物的安全、穩定、沈降和變形有重要意義。
(3)水文地質條件:是重要的工程地質因素,包括地下水的來源、埋藏、分布、動態、化學成分等。
(4)地表地質作用:是現代地表地質作用的反映,與建築區的地形、氣候、巖性、構造、地下水和地表水作用密切相關,主要包括滑坡、崩塌、巖溶、泥石流、風沙運動、河流侵蝕和淤積等。這對評價建築物的穩定性和預測工程地質條件的變化具有重要意義。
(5)地形:地形是指地表的起伏、山坡的陡度、山谷的寬度和形態特征;地貌學解釋地貌形成的原因、過程和時代。平原、丘陵和山區的地形起伏、土層厚度和基巖裸露、地下水埋藏特征和地表地質現象都有不同的特點,直接影響到建設地點和路線的選擇。
(6)天然建築材料:根據當地具體情況,選擇合適的材料作為建築材料,因地制宜,合理利用,降低成本。
參考《工程地質學》編輯:邵巖合肥工業大學出版社
工程地質條件是客觀地質因素,只有當工程建設引起的穩定因素或不穩定因素對工程建設運行產生或可能產生有害影響時,才會成為工程地質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