旋律:旋律,也叫曲調,是音樂的基本元素。幾個樂音通過意境形成的有組織、有節奏的和諧運動。它是以壹定的調式和節拍為基礎,按照壹定的音高、持續時間和音量進行的,具有邏輯因素的單壹聲部。
和弦律:是指在特定的音樂思想中,幾個音符有組織的進行,由變化的時間節奏和升降音符的線條來規範和塑造。《辭海》中沒有“弦律”壹詞。“弦”只有壹個音“弦”。——“和弦定律”不是“旋律”
法律術語:
弦律:由於弦振和氣柱振兩種正律工具及其計算方法的不同,是中國古法的計算方法之壹。弦律稱為弦律,是管律的對稱性。其特點是根據弦長標準上的弦長計算規律。
弦定律的優點是數據準確,不需要像管定律壹樣進行“管口修正”計算。但由於弦張力的不確定性,弦律使用的工具沒有能力確定黃鐘的音高;外標音高(就像現代國際音高以c1或a1為絕對標準壹樣)還是需要根據“黃鐘”的音高來確定。這個音給定,其他音高由弦律數據決定;方法之簡單,音高之準確,無與倫比。弦律(正調節器)的傳統工具叫弦準。《國語》中,陵州的鴿子稱之為“平均鐘”,北魏的韓、陳仲儒稱之為“準”。五代的王普、朱載相稱之為“法”。在中國歷史上,各種弦樂器都是形似秦的多弦樂器;它不同於歐洲弦規。
傳統上和弦律的數據是以“寸”為單位的,表面上看起來是律管的大小,但實際上是把寸改成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