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解放軍必須堅持提高戰鬥力的基本標準。
中國人民解放軍必須堅持政治工作在內務建設中的生命線地位。
中國人民解放軍必須堅持依法從嚴治軍。
中國人民解放軍必須堅持繼承和發揚內務建設的優良傳統。
1、中國人民解放軍內務條令是中國人民解放軍內務建設的基本依據,適用於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軍人和單位(不含企事業單位)以及參加訓練的預備役人員。為了規範中國人民解放軍內務制度,加強內務建設,根據有關法律和軍隊建設的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令。
2.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事法之壹是規定士兵職責、軍隊內部關系和日常生活制度的法規。由軍隊最高領導機關或領導人發布,供全軍實施。軍旅生活原則是行政管理的基礎。目的是建立和維護良好的內部關系、規律的生活秩序,培養嚴格的軍事能力、優良的作風、自覺而嚴格的組織紀律,鞏固和提高戰鬥力。
3.中國人民解放軍內部建設必須以毛澤東軍事思想和鄧小平新時期建軍思想為指導,貫徹新時期軍事戰略和政治合格、軍事過硬、作風優良、紀律嚴明、保障有力的總要求,努力建設壹支強大的現代化正規化革命軍隊。
4.構成支援與被支援關系的部隊(分隊),要從大局出發,嚴格執行協同計劃,協同行動。承擔保障任務的部隊(分隊)要積極支持,堅決完成任務;被支援部隊(分隊)要及時報告情況,積極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