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實現課程功能的轉變。
2.體現了課程結構的平衡性、綜合性和選擇性。
3.密切課程內容與生活和時代的聯系。
4.改善學生的學習方式。
5.建立符合素質教育理念的評價和考試體系。
6.實行三級課程管理制度。
《綱要》指出,要“改變課程過於註重知識傳授的傾向,強調形成積極主動的學習態度,使獲得基本知識和技能的過程同時成為學會學習和形成正確價值觀的過程。”我國傳統的課程體系過分強調知識本位,註重知識的系統傳授,忽視學生態度、情感、價值觀的培養,不利於學生身心的全面健康發展。
針對這些問題,新壹輪課程改革對此進行了調整,在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等方面對不同階段的學生提出了基本要求,改變了過去單壹的知識傳授傾向。
強調課程要促進學生身心的全面發展,培養學生良好的品行、終身學習的願望和能力,養成良好的學習態度,形成正確的價值觀;各學科的課程目標包括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等具體要求,體現了課程理念的全面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