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衛生部《關於舉辦高等醫學教育的意見》規定,自學考試、各類高等院校遠程教育(廣播電視教育、函授教育、網絡教育等。)和學歷文憑考試試點學校從2002年6月10起停止舉辦醫學專業教育。
各高校遠程教育舉辦的醫學類專業、相關醫學類專業和藥學類專業的成人高等教育,自考和相關醫學類專業、藥學類專業只能招收取得衛生職業資格的人員,停止招收非在職人員。
但是中醫的培訓生是可以參加執業醫師資格考試的,拿到證書後是國家承認的。
《師從有專長人員學習傳統醫學醫師資格考試考核辦法》第二條規定,師從傳統醫學或者從事傳統醫學工作多年,不具備醫學專業資格的人員,適用本辦法。
擴展數據:
中醫教師和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試考核辦法。
第二十九條申請參加醫師資格考試的學生和專業人員,應當在規定的考點辦公室報名,並提交下列材料:
(1)兩張兩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
(2)本人身份證明;
(三)《傳統醫學學徒證書》或者《傳統醫學專業證書》;
(四)緩刑機構出具的緩刑證明;
(五)執業助理醫師申請執業醫師資格考試的,應當同時提交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證書和醫師執業證書復印件;
(六)審查所需的其他材料。
教育部官方網站-關於舉辦高等醫學教育的幾點意見
百度百科-傳統醫學教師和有真才實學者醫師資格考試考試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