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貧就是保護貧困戶的合法權益,消除貧困負擔。政府幫助貧困地區加大人才開發力度,完善農民工人才市場。建立壹個社會工作發展工農業企業,促進生產脫貧,實施貧困農村規劃,旨在幫助改善貧困戶的生活條件,幫助貧困地區發展生產,改變貧困面貌。
扶貧是黨中央、國務院的重要戰略部署。黨政機關定點扶貧是我國扶貧開發戰略部署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新階段扶貧開發的重要舉措,對促進貧困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具有積極意義。
國家扶貧資金必須全部用於國家重點扶持的貧困縣,並把這些縣的貧困鄉、村、戶作為資金投入、項目實施和受益的對象。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的非貧困縣和貧困縣中分散的貧困鄉、村、戶,由有關地方各級政府給予扶持。
扶持經濟不發達地區發展資金和新增財政扶貧資金主要用於改善貧困地區農牧業生產條件,發展多種經營,修建農村公路,普及義務教育和掃除文盲,開展農民實用技術培訓,防治地方病等。
國家扶貧資金管理辦法第二條國家扶貧資金是指中央財政為解決農村貧困人口溫飽和支持貧困地區社會經濟發展而專項安排的資金,包括:支持經濟不發達地區發展資金、“三西”農業建設專項補助資金、新增財政扶貧資金、以工代賑資金和專項扶貧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