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於知識點和目標的評價:這種評價主要是根據課程目標、學習任務和學生的學習情況來判斷學生是否掌握了課程知識點和技能,是否達到了預設的學習目標。
2.表現評估:評估學生的表現,包括課堂參與、作業、社區服務、實驗報告、課程論文等。這種評價方法主要用於評價學生對所學知識的應用。
3.過程評價:對教學過程進行評價,以確定教師是否為不同學生的需求提供了足夠的學習機會和支持。
4.歸因評價:評價學生的成績,將教學成果歸因於學生。這種評價方式側重於學生自身的學習態度、自我評價、學習目標及其努力程度等個人因素。
5.綜合評價:這種評價綜合了多種評價標準和方法來確定教學質量和學生的成績,從多個角度評價教學效果。
不同的評價標準可以側重不同的評價指標,而綜合評價是權衡各種因素的壹種方式,也是教學評價的發展趨勢之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