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布魯姆的掌握學習理論:認為教學應以掌握學習為指導,以教育目標為導向,以教育評價為規範,形成完整的掌握學習理論體系。布魯姆等人在其教育目標分類體系中將教學目標分為認知、情感和運動技能三個領域。
第二,布魯姆等人提出掌握學習是以學生為中心的個性化教學策略。其基本思想是,只要給予足夠的時間和適當的教學,幾乎所有的學生都能掌握幾乎所有的學習內容(通常要求80%~90%的評價項目)。
本傑明·布魯姆(191 2003年2月-1999年9月13)出生於1913。他是當代美國著名的心理學家和教育家,芝加哥大學教育系教育學教授,曾任美國教育研究協會主席。他是國際教育評估協會的評估和課程專家。
4.本傑明·布魯姆寫了《人類特征與學校學習》;20世紀70年代,他提出了“掌握學習”的學校教學理論,著有《我們所有的孩子都能學習》和《掌握學習理論導論》。布魯姆關於“人的特性”和學校教學的理論曾被列為美國“最重大的教育研究成果之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