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心理學家查爾斯·斯皮爾曼(1863 ~ 1945)提出了雙因素理論。根據二元論的本質,人類智力的內涵包括兩個因素:壹是壹般因素(簡稱G因素)。
另壹種是特定因素,簡稱S因素。根據斯皮爾曼的解釋,人的壹般能力來源於先天遺傳,主要表現在壹般的性活動中,從而表現出個人能力的高低。s因子所代表的特殊能力只與少數生命活動有關,是個體在某些方面與他人不同的能力。
壹般智力測驗測的是壹般能力。早期的智力結構理論。它是由英國心理學家和統計學家C. Spearman在1904中提出的。他根據人們完成智力作業時成績的相關程度,提出智力由兩個因素組成:壹個是普通智力或普遍因素。
它是壹個人的基本心理潛能,是決定壹個人智力的主要因素。另壹種是特殊智力或特殊因素,是保證人完成某種作業或活動所必需的。斯皮爾曼試圖用這兩個智力因素來解釋在各種智力測驗中發現的相關性和差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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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心理學家斯皮爾曼認為智力是由壹般因素和特殊因素構成的,故稱雙因素理論。任何壹種作業的完成都是由G和S兩個因素決定的,在智力結構G和S中,最重要的是壹般因素G,它代表了個體的壹般能力,是壹切智力活動的主體。s因素代表壹個人的特殊能力,只與少數活動有關。
這壹理論對於理解人類智力的發展,分析壹般因素和特殊因素在能力結構中的作用具有積極的意義。雙因素理論比單方面強調壹個因素的遺傳決定論和環境決定論更全面,更符合兒童的發展實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