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埃及紙莎草紙中,已經出現了使用方程式的想法。古巴比倫人已經知道如何列出方程式,並使用壹些基本符號來表示未知和已知的數字。在中國,周朝的《李周》中就提到了“方程式”壹詞,被認為是數學中制作公式的意思。戰國時期的《管子》中也有關於方程式的記載。
在歐洲,古希臘數學家丟番圖開始用字母表示未知數,這是方程發展的重要裏程碑。到了中世紀,隨著代數的發展,方程的概念逐漸成熟。16世紀,隨著各種數學符號的出現,特別是在法國數學家吠陀創造了代表未知量和已知量的系統符號之後,逐漸形成了“含有未知數的方程”這壹特殊概念。
17世紀,萊布尼茨開始用函數這個詞來表示壹個量的函數關系。18世紀,歐拉開始用函數符號f(x)來表示壹個量的函數關系。總的來說,方程和函數的歷史發展經歷了許多階段,從最初簡單的符號表示到現在復雜的數學概念,它們在數學領域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意義
方程是指包含未知數的方程。它是表示兩個數學表達式(如兩個數、函數、量和運算)之間相等關系的方程,使方程成立的未知量的值稱為“解”或“根”。求方程解的過程叫做“解方程”。
通過解方程,可以避免逆向思維的困難,直接列出含有待解量的方程。方程有多種形式,如壹維線性方程、二維線性方程、壹維二次方程等。,也可以組合成方程求解多個未知數。
在數學中,方程是包含壹個或多個變量的陳述。解方程包括確定哪些變量的值使方程成立。變量也叫未知數,滿足等式的未知數的值叫方程的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