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成本:15萬元。
營業稅及附加:654.38+0.2萬元。
銷售費用:200萬元,其中廣告費654.38+0萬元。廣告費可抵扣金額為銷售收入或已發生費用的654.38+05%,較低。3000萬元銷售收入的654.38+05%為450萬元,超過654.38+0萬元,最低可抵扣金額為654.38+0萬元。總銷售費用可抵扣200萬元。
管理費用:業務招待費按銷售收入的5‰和業務招待費的60%兩者中較低者扣除,即3000 * 5‰= 654.38+0.5萬元,20 * 60% = 654.38+0.2萬元。業務招待費最低可抵扣654.38+0.2萬元,實際增加20萬元為200-654.38+0萬元。80萬元的折舊費用是按照年限總和法計算的,稅法要求按照直線法計提折舊。按稅法計算的折舊額為:300/5 = 60萬元,60小於80萬元,故增加20萬元。
營業外收支:債務利息的收入是免稅的,不能扣除合同違約金。需要增加3萬元,直接捐給福利院2萬元是裸捐,不能抵扣所得稅。
會計利潤總額的計算= 3000-1500-12-200-500+6-10.5-21 = 762.5萬元。
應納稅所得額= 762.5+8+20+3+2 = 795.5萬元。
應納所得稅= 795.5 * 25% = 1,988,750元。
存貨跌價準備為265,438+0,000元。稅法中規定,如果沒有實際計提存貨跌價準備,稅法中不確認計提存貨跌價準備,認為是可抵扣暫時性差異。遞延所得稅資產為21 * 0.25 = 5.25萬元。
已知遞延所得稅資產期初余額65438+萬元,待計提遞延所得稅資產525-10 =-47500元。
本期的會計分錄如下
借方:所得稅費用198.875
貸: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198.875。
延期部分
借方:所得稅費用4.75
貸款:遞延所得稅資產4.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