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知道哪些家鄉習俗應該改變嗎?
1,鋪張浪費。在我們老家,喪事鋪張浪費很嚴重。不說有錢的大老板,只說壹般家庭。壹場葬禮下來,有幾十萬,幾十萬。主要表現在“三多”:壹是鞭炮太多,幾萬元很常見。二是煙多,來拜年的都是包煙。第三,桌上的肉太多了。除了豬肉牛肉雞腿豬肚這壹大碗,十大主菜幾乎沒有蔬菜。?
2.互相比較。攀比在我們家鄉已經流行很久了。昨天,李四的媽媽去世了,孩子花了20多萬辦喪事,放了3萬多的煙花。桌子上的每個就餐者都得到了50元的紅包和毛巾。那麽,今天張三父親的葬禮壹定比李四家的更隆重。將燃放超過3萬個煙花,餐桌上每個就餐者的紅包可能是100元。毛巾之類的質量會更好。只有這樣,才能贏得鄉親們的稱贊和好評。
3、活著不孝,死了要花錢。奇怪的是,葬禮上的孩子們都全力以赴地花錢,甚至借錢。我們可以仔細觀察,有些孩子對活著的父母並不是很孝順,甚至還有吝嗇鬼。其實不難發現,悼念父母的“英雄主義”最終都是在為自己的面子“鍍金”。
4、唱戲,唱歌跳舞格格不入。給父母辦喪事的時候,本來是孩子最難過的時候,但為了“熱鬧”,“戲班”被花錢請去唱歌、唱歌、跳舞。戲濃時,穿“喪服”的孝子也笑逐顏開,樂在其中。
5.算命;求簽證;清明在墓前燒紙錢會引起火災;清明插柳會破壞植物的生長。
6.給重葬,辦大喪,請和尚道士辦事。
7.清明節燒紙錢。犧牲。
8.誦經布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