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成本法:又稱標準成本制度或標準成本核算,是指以標準成本為核心,通過標準成本的制定、實施、核算、控制、差異分析等壹系列有機環節,將成本核算、控制、考核、分析融為壹體,達到成本管理目的的成本管理制度。
標準成本法會計處理:根據各成本計算對象設置產品成本明細賬。“生產成本”、“庫存商品”等科目只能登記標準成本,設置各種成本差異科目,分別核算各種差異。
在標準成本法下,實際產出的標準成本登記在“生產成本”和“庫存商品”賬戶中,至於各種差異,可以單獨設置成本差異賬戶進行核算。
對於直接材料成本差異,應設置“材料價格差異”和“材料消耗差異”兩個賬戶;對於直接人工成本差異,應設置兩個帳戶,即直接人工工資率差異和直接人工效率差異;對於可變制造費用的差異,應設置兩個賬戶,即“可變制造費用消耗差異”和“可變制造費用效率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