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洛克建築是在17 ~ 18世紀意大利文藝復興建築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壹種建築和裝飾風格。其特點是外觀自由,追求動感,裝飾和雕刻豐富,色彩強烈,常用曲面和橢圓形空間。巴洛克壹詞的原意是怪誕的,古典主義者用它來指代這種被認為是離經叛道的建築風格。這種風格在反對刻板的古典形式、追求自由奔放的風格和表達世俗趣味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並影響了城市廣場、園林藝術乃至文藝部門。它曾經在歐洲廣泛流行。
法國古典建築在17世紀至18世紀初路易十三世和路易十四君主專制的鼎盛時期,法國開始崇尚古典建築風格,建造了許多古典建築。古典建築造型嚴謹,古典圓柱運用廣泛,室內裝飾豐富。法國古典建築的代表作品是規模宏大、氣勢恢宏的宮殿建築和紀念廣場建築。在此期間,法國王室和有權有勢的大臣們建造了分離大廳和花園,被其他歐洲國家所模仿。
哥特式建築哥特式建築是11世紀下半葉起源於法國,13至15世紀流行於歐洲的壹種建築風格。主要見於天主教堂,也影響世俗建築。哥特式建築以其高超的技術和藝術成就在建築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哥特式教堂的結構體系由石骨架券和飛扶壁組成。它的基本單元是在正方形或長方形平面的四個角的柱子上做壹個雙中心骨架尖券,壹邊壹個,對角線壹個,屋頂石板支撐在券上形成拱頂。這樣,1就可以在不同跨度上制作相同高度的優惠券。拱頂重量輕,交線清晰,減小了券腳推力,簡化了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