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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關於贛江新區行使部分省級經濟社會管理權限的決定(2021修正)

江西省人民政府關於贛江新區行使部分省級經濟社會管理權限的決定

(2017 12 12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29號公布,2019年9月29日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41號第壹次修改,2021年6月9日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50號第二次修改)

經省人民政府研究,決定贛江新區行使部分省級經濟社會管理權限,共61項,由原實施機關委托贛江新區管委會在贛江新區範圍內實施。原實施機關要加強對贛江新區管委會的業務指導、培訓和監督,贛江新區管委會要主動銜接,規範管理,優化流程,落實責任,制定相關管理制度,建立承接經濟社會管理權限的有效機制,在本決定發布後30日內完成經濟社會管理權限的銜接和實施。

根據法律法規、國務院文件或者其他實際情況,本決定附件中的經濟社會管理權限需要取消、下放或者調整的,經省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和省人民政府批準後,目錄中的經濟社會管理權限應當及時調整。

附:省人民政府決定由贛江新區行使的部分省級經濟社會管理權限目錄(項目61)

附件

省人民政府決定由贛江新區行使的部分省級經濟社會管理權限目錄(項目61)

序號項目名稱類型設置按原實施機關承辦機關備註1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投資建設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核準(轄區內石油管網不含石油集輸管網項目核準、 權限內燃氣管網不含油氣集輸管網項目核準)行政許可《國務院關於印發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的通知(2016)》(國發[2016]72號)《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江西省2017)》(贛府發[206556]獨立幹線管網項目竣工驗收行政許可2省重點建設水電站項目和省 水電站工程《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77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基礎設施工程質量管理的通知》(國辦發[1999]16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國家能源局主要職責的規定》。 通知(國辦發[2013]51號)省發改委贛江新區管委會轄區內煤礦項目初步設計審批行政許可《中華人民共和國* * *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國家鼓勵的內外資項目的行政確認;《國務院關於調整進口設備稅收政策的通知》(國發[1997]37號);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贛江新區管委會行政確認;國家質檢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對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嚴格執行國家產業政策的行政確認。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質監發[2006]632號, 檢驗檢疫局)6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贛江新區管委會對新型墻體材料產品的行政確認《關於促進江西省新型墻體材料發展的規定》7其他權力事項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印發《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設置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教工廳)[2010]9號) 省教育廳贛江新區管委會8)開放外籍人員子女學校行政許可《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國務院關於取消和調整第六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2]52號)省教育廳。 範幼兒園評價行政確認《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教育廳等部門(單位)關於我省幼兒教育改革與發展若幹問題意見的通知》(贛府廳〔2004〕5號) 省教育廳贛江新區管理委員會行政確認10省級示範性普通高中評價《江西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基礎教育改革發展的決定的實施意見》(贛府發[2002] 8號)江西省教育廳關於開展全省第壹批示範性普通高中評選工作的通知(59號, 甘焦箕子[2012])省教育廳贛江新區管委會11公墓建設行政許可《殯葬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25號發布,修正第628號)省民政廳贛江新區管委會12國有林業企事業單位和自然保護區森林經營方案審批行政許可《中華人民共和國* * *森林法 國家林業局關於印發《國有林場管理辦法》的通知(發[2011]254號)省林業局贛江新區管委會向濕地區域引進林業生物新物種行政許可13《江西省濕地保護條例》,省林業局贛江新區管委會14全國。 報告其他權力事項《衛生部辦公廳關於創建示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通知》(No委辦復社發[2011])省衛生健康委贛江新區管委會15全國基層中醫藥先進單位評審和上報其他權力事項《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於印發全國基層中醫藥先進單位評審命名管理辦法和建設標準的通知》(中醫藥發[2013]49號) 省衛生健康委贛江新區管委會16國家級中醫綜合醫院示範單位評審及上報其他權力事項《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總後勤部衛生部關於啟動創建國家級中醫綜合醫院示範單位工作的通知》(中醫藥〔2009〕26號) 省衛生健康委贛江新區管委會6 5438+07消毒產品檢驗機構行政確認《消毒管理辦法》(衛生部令第27號)省衛生健康委贛江新區管委會18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衛生許可行政許可《中華人民共和國* *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建設部、 衛生部令第53號)國務院關於取消和下放50項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國發[2013]27號)江西省人民政府關於銜接國務院取消和下放50項行政審批事項的通知(贛府發[2013]26號)省衛生健康委贛江新區管委會65438。 核準醫療機構名稱的其他權力《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衛生部令第35號) 省衛生健康委贛江新區管委會報省衛生健康委備案20其他特定疾病名稱醫療機構審批權限《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衛生部令第35號)省衛生健康委贛江新區管委會報省衛生健康委備案21下設編制。 外商合資、合作印刷企業和外商獨資包裝裝潢印刷企業行政許可審批《印刷業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15號)《國務院關於第三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04〕16號)《印刷業管理條例》。5438+05號)贛江新區管委會省新聞出版(版權)局23設立從事出版物印刷經營活動企業行政許可審批《印刷業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15號)《國務院關於第六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2〕52號)《江西省人民政府關於銜接“項目審批的通知》(贛復 贛江新區管委會省新聞出版(版權)局24家印刷經營者申請兼營或變更從事出版物印刷經營活動。 或者合並,合並, 分設出版物印刷經營活動行政許可審批《印刷業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15號)《國務院關於第六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2]52號)《江西省人民政府關於銜接國務院第六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通知》(贛發[2065438] 贛江新區管委會25家音像復制單位設立行政許可出版(版權)局《音像制品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41號)省新聞出版贛江新區管委會26家電子出版物復制單位設立行政許可(版權) 國務院省轄市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國務院關於取消和下放50項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國發[2013]27號)、《江西省人民政府關於銜接國務院取消和下放50項行政審批事項的通知》(贛府發[2013]26號), 省新聞出版(版權)局贛江新區管委會27家音像復制單位變更經營範圍或合並、兼並。 《音像制品管理條例》行政許可單獨審批(國務院令第341號)《國務院關於取消和下放50項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國發[2013]27號)《江西省人民政府關於銜接國務院取消和下放50項行政審批事項的通知》(贛府發[2013)新區管委會28家電子出版物復制單位變更經營範圍或 單獨審批行政許可《音像制品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41號)、《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國務院關於取消和下放50項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3]27號), 江西省人民政府關於政治審批項目等事項的通知(贛府發[2065 438+03]26號)省新聞出版(版權)局贛江新區管委會成立省青少年體育俱樂部。 省級青少年戶外運動營地其他權力事項體育總局辦公廳關於申報2014年全國青少年體育俱樂部的通知(體青字〔2065 438+03〕92號)體育總局辦公廳關於2014年建立全國青少年戶外運動營地的通知(體青字〔2065 438+03〕教育局贛江新區管委會30省陽光體育後備人才基地學校(省體育傳統項目 審核其他權力事項體育總局、教育部關於印發《體育傳統項目學校管理辦法》的通知(體清字[2065 438+03]10號) 省體育局、省教育廳贛江新區管委會31藥品生產許可行政許可《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360號)、《國務院關於取消和下放50項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3]27號), 以及江西省人民政府《關於銜接國務院取消和下放50項行政審批事項的通知》(贛府發[2065 438+03]26號)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建立藥品經營許可綠色通道32行政許可前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建立化妝品生產許可綠色通道33行政許可前省藥品監督管理局贛江新區管委會符合相應條件《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國務院2014年9月26日批準1989, 衛生部令第3號)中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化妝品生產許可有關事項的公告(265號2015)在省藥品監督管理局贛江新區管委會符合相應條件前,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將設定審批綠色通道34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的行政許可。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贛江新區管委會符合相應條件前,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將設立審批綠色通道35食品(含保健食品)生產許可行政許可《中華人民共和國* *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贛江新區管委會符合相應條件前,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將設立審批綠色通道。36 .藥品生產企業關鍵生產設施變更備案(註射劑生產企業除外)。其他權力事項《藥品生產監督管理辦法》(中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令第14號)《江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取消和調整壹批行政權力項目的決定》(贛府發[2065 438+06]45號)省藥品監督管理局贛江新區管委會符合相應條件前,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將設立審批綠色通道。37家藥品生產企業將接受境外藥品生產企業委托加工藥品備案。其他權力事項《藥品生產監督管理辦法》(中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令第14號)贛江新區管委會在省藥品監督管理局準備相應條件之前,省藥品監督管理局設立了審批綠色通道。38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配方、原料使用及包裝標簽其他權力事項:《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等部門關於進壹步加強嬰幼兒配方乳粉質量安全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3]57號)、《中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關於印發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許可審查細則的公告》(2013版)(2013 49號)。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總局關於實施《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許可審查細則》嚴格生產許可的通知(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013號)在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贛江新區管委會滿足相應條件前,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將設立審批綠色通道,39家企業生產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備案。其他權力事項《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實施細則》(令第13號)省藥品監督管理局贛江新區管委會符合相應條件前,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將設立審批綠色通道。40其他權力事項《中華人民共和國* *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360號)省藥品監督管理局贛江新區管委會符合相應條件前,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將設立審批綠色通道。41遊艇會記錄和審核其他權力事項。遊艇安全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08年第7號)省地方海事局贛江新區管理委員會審批港口設施建設使用非深水岸線行政許可。《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江西省港口管理辦法》(令號江西省人民政府166)省港航管理局贛江新區管理委員會除贛江以外的43道路運輸經營及道路客運班線經營行政許可中華人民共和國*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國務院令第406號)《道路客運及客運站管理條例》(交通運輸部令第10號,2005年), 《國際道路運輸管理條例》(交通部令第3號, 2005)省公路運輸管理局贛江新區管委會水土保持補償費行政征收44《中華人民共和國江西省水土保持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辦法》45權限範圍內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審批行政許可省財政廳贛江新區管委會報送《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水土保持方案編制審批管理規定 開發建設項目(水利部令第5號)46省水利廳贛江新區管委會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技術審查其他權力事項水利部關於印發《水利基本建設投資計劃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水利部發〔2003〕344號)新建審批行政許可、 省水利廳贛江新區管委會省轄範圍內河湖排汙口改建或擴建《中華人民共和國*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資源法》、《向河道排放汙水監督管理辦法》(水利部令第22號)、《江西省河道管理條例》、 省水利廳贛江新區管委會48項省級權限內取水許可審批和取水計劃審批及調整行政許可中華人民共和國* * *水法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征收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60號)、 《江西省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征收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206號)省水利廳贛江新區管委會轄區內獨立建49、《江西省河道管理條例》跨行政區域界河建設和河道整治工程行政許可、省水利廳贛江新區管委會轄區內建50。 人民防空工程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設計文件審批行政許可《江西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辦法》(江西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辦法令第2003號。省政府187)省人防辦贛江新區管委會對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高新技術創新服務中心)的行政確認51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管理辦法(國家科技局[2010]680號)關於孵化器(高新技術創新服務中心)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贛科發[2065438 省科技廳贛江新區管委會申報材料初審後直接上報省科技廳贛江新區管委會初審,省科技廳管轄範圍內的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審核(內部權力)其他權力事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和土地管理法》,省自然資源廳贛江新區管委會初審。 53集團發卡企業、品牌發卡企業開展單用途預付卡業務的其他權力事項《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辦法(試行)》(商務部令第9號2012) 省商務廳贛江新區管理委員會54臺灣省投資者到第三地再投資的行政確認(商務部臺灣事務辦公室公告2013第6543號第8+02號) 省商務廳贛江新區管委會55國際貨運代理備案其他權力事項國際貨運代理備案辦法(商務部令2005年第9號)江西省人民政府關於進壹步精簡省級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贛府發〔2009〕10號)省商務廳贛江新區管委會56設立典當行及分支機構。 《國務院關於第六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2]52號)、《典當管理辦法》(商務部、公安部2005年第8號令)省商務廳贛江新區管委會申報材料直接報省商務廳進行拍賣企業設立許可行政許可初審。《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拍賣管理辦法》(商務部令2004年第24號)省商務廳贛江新區管委會申報材料經初審後直接上報省商務廳。58成品油零售經營資格初審行政許可《國務院直轄市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成品油市場管理辦法》(國務院令第23號、 商務部2006)號)省商務廳贛江新區管委會申請材料直接報省商務廳辦理轄區內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及變更59。 其他權力事項《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及變更管理暫行辦法》(商務部令第3號2016)省商務廳贛江新區管委會60設立普通技工院校審批行政許可《國務院關於第六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2]52號), 《江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取消和下放壹批行政審批項目和備案項目的決定》(贛府發[2065 438+04]4號),贛江新區管委會,省人社廳1設立中外合作職業技能培訓機構行政許可。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辦學條例》(國務院令第372號)、《江西省人民政府關於進壹步精簡省級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贛府發〔2009〕10號)、省人社廳贛江新區管理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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