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字面上看,“劇”的本義應該是戲劇的類型。由於“戲劇”實際上是作為戲劇的壹個術語來使用的,其原意應該是指戲劇的類型。但事實並非完全如此。實踐中,很多在各地流行的被稱為“戲曲”的劇種,往往並沒有鮮明的藝術特色。
它們被稱為不同種類的戲劇,往往沿用歷史上出現過的名稱,而且大多是約定俗成的結果,而不是深入研究後形成的分類名稱。比如陜西的秦腔,西府的秦腔,通州梆子,藝術風格不同,但是唱腔和音樂沒有太大的區別。
秦腔、西府秦腔、通州梆子原是四路秦腔中的三個,即以Xi安為中心的中路秦腔、關中西部的西路秦腔和關中東部的東路秦腔。中路秦腔曾被稱為“Xi的隨機炸彈”。民國時期,在Xi安成立的改良劇社“易俗社”對Xi安亂彈進行了改革,形成了不同於西路、東路的“新改良聲音”。
西路開始沒落,東路相比之下被稱為“老秦腔”。兩者最大的不同是,它們主要流行於陜西關中的中部、西部和東部。但由於三個劇種流行地區方言相同,都講“關中話”,唱腔差別不大。但長期以來,它們被稱為三部歌劇。
由於大多數戲曲形成於20世紀50年代之前,並且是中國傳統戲劇文化的壹部分,戲曲在很大程度上是壹種歷史和文化現象。同時,由於大多數戲曲在不同地區流行,都是用方言演唱,具有明顯的地域性,所以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壹種地域文化現象。因此,人們常常把京劇、昆曲以外的劇種稱為“地方戲”。
如何對流行於各地的多種戲曲進行分類是壹個復雜的問題。從劇種來看,各地流行的戲曲可以分為大戲和小戲兩種。從音樂的角度,尤其是從各地戲曲唱腔的角度來看,戲曲可以分為很多劇種。同時,根據其唱腔的歷史淵源,還有“戲曲調”壹詞對同壹劇種進行分類,如梆子調、皮黃腔調等。
戲劇作為壹種戲劇文化現象,與行政和政治無關。但由於很多劇種流行於特定地區,因此具有明顯的地域特色。同時,由於20世紀50年代以來嚴格的戶籍和行政管理,戲班子和戲曲家由地方各級黨政部門管理。
通過對演唱不同劇種的劇團的管理,戲曲實際上被置於其流行地區的各級黨政部門的管理之下,在壹定程度上成為各地各級黨政部門的管理對象和行政文化資源。如何看待和管理戲曲,自然成為各級黨政部門戲曲工作的壹部分。
各級黨政部門對戲曲的管理,最好的例子就是上世紀五六十年代,壹些沒有地方戲曲的地區,根據領導的指示“創作”了壹批新戲。比如吉林的冀戲、新城戲、黃龍戲,黑龍江的龍江戲、龍濱戲,都是根據省委的指示創作的。創作於50年代,最終成型於80年代的《寧夏夏劇》大概是最新的壹部劇了。
根據各種權威參考書,我們有300多種歌劇。但是這個數字有水分。首先,早在20世紀50年代,有些劇種就名存實亡,實際上已經不存在了。其次,有些劇種在音樂和唱腔上並沒有明顯的不同,只是因為在不同的省或縣流行而被稱為不同的劇種。
根據筆者對較早出版的《中國戲曲曲藝詞典》中戲曲詞條的統計,共有243個詞條(不包括重復詞條)。後來編輯出版了《中國戲曲劇種手冊》,用文字介紹了267個劇種。其中列入《各省、市、自治區地方及外來劇種簡表》的地方劇種有360種。
這是迄今為止最早的壹部列舉戲曲數量最多的戲曲工具書,也可能是我們經常聽到的戲曲有三百六十種這壹說法的最早來源。但這個數據其實是有問題的。經查,筆者發現在表中所列的360個劇種中,早已失傳的南戲、海晏戲和余姚腔也在其中。還有很多其他的戲曲也失傳了。
相對來說,《中國大百科全書》的收入?《戲曲曲藝》卷中的《中國戲曲劇種表》比較客觀,其中* * *收錄在365,438+07戲曲中。關於中國傳統戲曲的數量,上世紀90年代出版的幾部“巨著”不容忽視。壹部是《中國戲曲劇種詞典》,收錄了335種中國傳統戲曲劇種。
另壹個是比較權威的中國戲曲誌系列。全書按省、自治區或直轄市分為30冊,每冊收錄各省(自治區或直轄市)流行的劇種,加起來有368種(不包括跨省流行和多冊重復的劇種)。還有《中國戲曲音樂集成》,主要收錄各劇種的曲譜,也是30冊,其中* * *收錄了302個劇種的曲譜(不包括因跨省流行而被重復收錄多冊的劇種)。
以上都是權威的戲曲參考書,但是關於戲曲數量的數據卻相差如此之大。從上面的書裏,我們很難知道到底有多少部歌劇。換句話說,戲曲到底有多少種,其實是壹個相當模糊和存疑的問題。我們迫切需要弄清楚的,或者更重要的,問題應該是:現在有多少部歌劇?對於中國傳統戲曲的保護和發展來說,這恐怕是壹個更重要的問題。
自20世紀50年代以來,隨著社會生活的巨大變化,作為中國傳統戲劇重要特征之壹的眾多戲劇的數量確實越來越少。這是傳統社會向現代社會轉型過程中的必然變化,是無可奈何的事情。我們現在迫切需要知道的是,我們還剩下多少部歌劇?當然,如果有可靠的統計數據,也可以看到《泰晤士報》劇種數量的變化。
這無疑是非常有意義的數據。但遺憾的是,從上面提到的權威戲曲工具中,我們看不到我們實際能感受到的戲曲數量在減少的事實,反而會形成相反的錯覺,以為戲曲數量增加了!因為以上幾本書提供的數據確實是真實的。
需要說明的是,如何對國劇進行統計是壹個復雜的問題。首先,戲劇類型的認定是壹個復雜的問題。但在戲曲鑒定上似乎不應繼續受制於慣例,而應努力在相關學術研究上有所作為。
因為約定俗成給我們造成了壹些困擾,甚至會誤導想更多了解戲劇流派的戲劇圈以外的讀者。退壹步說,如果因為問題的復雜性而無法為讀者提供準確的信息,至少應該告訴讀者問題的復雜性。比如只有《中國大百科全書》,我覺得哪個更符合中國傳統戲曲的實際情況?就《戲曲曲藝》卷中《中國戲曲品種名錄》所列劇種而言,總有22種秧歌列入名錄,其中僅山西省就有16種。
此表還列出了18種采茶戲,其中江西省12種。表中古畫劇種18種,其中湖北7種,湖南6種。我們知道,秧歌劇和采茶戲並沒有嚴格的藝術和音樂分類,各種秧歌劇和采茶戲所唱的曲調往往五花八門。然而,在同壹省份,尤其是同壹方言區,秧歌劇或采茶戲在歷史淵源和音調上往往有壹些相似的特點。
相對來說,山西的方言不多,主要是晉語,以太原話為代表,流行於晉中和山西北部,關中話,以xi安話為代表,流行於山西南部。山西的16種秧歌劇種,是不是唱腔和發音差別很大,卻壹定要算獨立劇種?【9】江西方言比較多,除了贛語,還有客家話,吳語,江淮官話,但是有12采茶戲嗎?這些其實都是值得研究和需要解決的學術問題,不宜以俗套代替戲曲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