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吉日网官网 - 傳統節日 - 論法學研究中跨學科的可行性

論法學研究中跨學科的可行性

論法學研究中跨學科的可行性

從理論和實踐的角度來看,未來學科研究的總趨勢必然是學科之間的壁壘逐漸被打破,相互之間頻繁互動,以達到擴大研究領域、豐富研究層次的目的。那麽,法學研究中的學科交叉是否可行?

學科交叉與整合是近年來學術界非常熱門的話題。這種打破學科壁壘,實現學科間交流互促,實現創新跨越式發展的思想,正在不斷影響著當前社會的科學發展。與工業革命前學科之間混亂不清的關系不同,學科間的融合並不是指學科之間相互吞噬,最終回到難以區分的混沌狀態,而是指學科之間形成獨立但又相互聯系的系統。這種趨勢有成功的先例。我們知道,經典學科結合產生的分子生物學和量子力學,還有新興的心理學研究和腦科學研究。

法學跨學科研究的理論基礎。

我們的時代正處於第三次科技革命的前沿,人類已經從第二次工業革命帶來的巨大成就中受益,比如預期壽命的提高、化石燃料的發展以及現代社會的便利,這些都成為人類未來的巨大挑戰。科學還在進步,但速度明顯是平的。傳統科學的瓶頸在200年的爆炸式發展後如期而至。如果沒有新的突破,我們顯然無法解決這個瓶頸期的人口爆炸、化石資源消耗、糧食短缺等致命問題。可以說是人類社會技術的發展促成了學科的交叉融合。

在當今社會,我們必須對法學作為壹門獨立的學科有壹個清晰的認識,它是否能與其他學科交叉融合,它將以何種方式與其他學科交叉融合,這種交叉融合能達到什麽程度。

1.法律的相對獨立性

法學作為壹門古老的學科,可以追溯到公元3世紀前的古羅馬共和國,其研究內容與國家治理和政治鞏固密切相關,壹度被認為是政治工具或延伸。同時,道德作為壹種由人的內在自律而產生的行為約束,由於其行為模式與法律相似,常常被誤解。雖然政治與法律、法律與道德有著天然的密切聯系,但它們之間明顯而微妙的區別使我們清醒地認識到,不分青紅皂白地將政治與法律、道德與法律混為壹談,顯然是不合適的。所以我們可以得出壹個結論,法學是壹門獨立存在的科學,不依附於其他學科。

法律以什麽形式存在?永恒法和世俗法鬥爭的歷史幾乎和西方文明壹樣長。另壹方面,關於什麽樣的法律可以稱為法律的爭論也在延長,其中最著名的是分析學派和自然法學派關於惡法是否是法律的爭論。雖然這場爭論已經持續了近兩個世紀,但如今人們更傾向於接受法律應當具有價值判斷的觀點,認為法律不是脫離人類價值取向的孤立條款。如果壹部法律失去了維護公平正義的作用,甚至成為不公正和壓迫的工具,那麽它就應該失去地位,需要壹部新的法律來取代它。我們可以肯定,世界上從來沒有壹個孤立的、永恒的規律。法律作為人類社會發展的產物,必然與社會的方方面面密切相關,並且會隨著歷史的前進而不斷修訂。法學相對獨立但不封閉的性質是法學作為壹門學科與其他學科交叉融合的基礎。

正如科學技術的發展促進了學科的交叉融合壹樣,法學與其他學科的交叉融合也會給法學本身的實踐帶來新的突破。

2.法律實踐與科學技術密切相關。

隨著科技的發展,很多對案件至關重要的證據都有多層次的表現形式,普通人可能很難直觀理解。因此,控辯雙方在訴訟過程中往往會邀請涉及相關方面的專業技術人員對證據進行說明。這種方法在英美法系的法庭審判中使用得比較頻繁。通過視頻資料,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壹場庭審。受邀到法院的專業人士不僅數量龐大,而且幾乎涉及當今世界的所有學科。傳統意義上的科學家,如物理、化學學者,顯然是法庭審判的常客,心理學家、精神病學家的證詞往往令人信服。就連“占蔔”、“占星”等神秘主義也是現代的。由此可見,法院作為證據和證據、法律規則和學術觀點的競技場,顯然不僅邀請了法律領域內的玩家。英美法院的實踐充分證明了這樣壹個事實,即今天的法院在可能的情況下也可以成為前沿技術碰撞的平臺。

另壹方面,大陸法系的法庭審判是由法官主導的,這可能會使大陸法系的法庭場景沒有英美法院那麽激烈,但這並不意味著大陸法系排斥或拒絕借助其他學科來解釋證據、論證理論、證明法律規則。我們應該註意到,作為鑒定結論或者作為證人證言,其他學科的理論和方法也在影響著大陸法系法院的案件走向,而且我們可以感覺到這種影響隨著社會和科學的發展而不斷增強。可以說,當今世界法律領域占主導地位的大陸法系和英美法系兩大法系的實踐已經充分證明,法學與其他學科之間可以實現量子力學、生物化學等學科之間的交叉融合。

3.法律的產生受到多重因素的影響。

如果說用其他學科的技術來反作用於法律規則的適用,只是法學與其他學科之間壹種表面的、表面的結合,那麽從立法的角度來看,我們還是可以找到有力的證據來證明法學確實已經與社會上的各種學科發生了碰撞,並將繼續發生碰撞。數學的統計量化方法歷來為立法者所重視,並被廣泛應用。沒必要重復了。我們需要知道的是現代科學對現代法律的巨大影響。眾所周知,過去300年的科學成就超過了過去1000年科學的總和,甚至很多成就都不是某些已知科學的完善和進步,而是來自於過去人類學科史上從未出現過的新興範疇。而新興科學產生的這些新的社會領域也需要新的法律來調整和解釋。這個龐大的工程就算窮盡所有的理論,也不可能完全覆蓋。

舉個簡單的例子,基因工程作為20世紀70年代誕生的壹門全新的生物科學,把克隆技術從壹個科學幻想變成了現實,然後多利羊的出現,讓人們不得不面對壹個問題,克隆人類的行為是否應該得到法律的認可。雖然目前世界上大多數國家都持禁止或避免克隆人的態度,但這並不妨礙研究者對克隆人技術研究的興趣。目前,國外已有三個組織宣布將在兩年內進行克隆人的實驗,引起了學術界乃至全社會的強烈關註。宗教人士自然對這壹實驗持強烈反對態度,但也有學者認為,沒有理由因此而停止科學的發展。從字面上看,克隆人是否合法確實是壹個法律問題。按照以往的立法思路和程序,不難得出是或否的結論。然而,現實社會中克隆人問題所引發的倫理道德危機,使得法律在頒布之前不得不慎重考慮。同樣,互聯網科學、雲存儲技術等新研究領域的法律規制問題,都反映了法學作為壹門獨立學科在應對當前社會發展趨勢時所面臨的困境。簡單來說,當今社會沒有適合純獨立學科存在的土壤。在經歷了百年的分合與割裂之後,學科如今再次面臨交叉融合的未來,法學當然也不例外。

二、法學“邊緣學科”的跨學科背景

法律的變遷和法律的繁榮不能回避現代科學,也不能完全脫離人文社會科學。事實上,法學研究的天堂不應該局限於法學家的城堡。法學研究的視角是隨著人類的整體視野而不斷拓展的,也正是因為我們意識到局限於某種固定的思維框架和模式會使法學研究片面化、僵化,所以在這個過程中出現了法律人類學、倫理學、法律社會學、法律經濟學等新的學科。

1.法律和人類學

學術界普遍認為,法律人類學的研究興起於19世紀中後期至20世紀初,孟德斯鳩、薩維尼、馬林諾夫斯基、霍伯等人的研究軌跡可以為我們大致勾勒出法律人類學作為壹門科學誕生的歷史進程。人類學的研究方法走進了法學的研究殿堂,產生了壹系列有趣的“化學反應”,為古老的法學學科註入了新的活力,豐富了法學的內涵,拓展了法學的領域。

2.法律和社會學

與法律人類學相比,法律社會學似乎是壹個更寬泛的概念。如果把法律與社會的關系比作壹個大口袋,幾乎所有與法律相關的社會現象都可以放在裏面。法律是壹種人類行為,這壹概念被法律社會學反復強調。同時,法社會學也包含了許多價值流派,包括工具主義、反形式主義和多元主義。工具主義法律觀認為,人類行為的目的同樣適用於法律行為。從社會功能的角度來看,法律在社會發展中的作用因其工具的特性而可以調整。反形式主義法律觀認為,法律不是孤立的、純粹形式主義的規則體系,而是人們在社會中進行的活動,法律秩序是壹種組織和決定的方式。埃利希的“國家法”和“活法”觀體現了多元的法律觀。參考法不限於國家的制定,國家法只是整個法律體系的壹部分。只要能為當局保證規範的實施,就可以稱之為法。在這三種理論中,反形式主義的法律觀更容易被接受。法律是人類社會的產物,用社會學的視角和方法研究法律,可以對其運行方式有更深刻的理解。

3.法律與倫理

倫理學的出現可以看作是法律和倫理學發展的必然結果,倫理學所涉及的道德範疇隱含在法律現實中。法律和道德作為人類社會中規範和約束人類行為的兩種規則,在人類漫長的歷史長河中同時發揮著作用,很少有不相容的沖突,這足以證明它們是多麽的接近。同時,值得我們註意的是,法學和倫理學在過去已經被證明是獨立的學科,它們有著完全不同的作用方式,因此它們之間的學科壁壘並沒有因為倫理學的出現而完全消除甚至混淆。這足以說明倫理學的研究重點並不局限於法律與倫理關系的研究,而應該是法律與倫理的並行研究,也就是法律與倫理的研究。

4.法律和經濟學

法律經濟學被稱為“法律的經濟分析”和“法律與經濟學”。法律和經濟學的研究壹直有兩個不同的方向。壹種是從純法學的角度法經濟學用經濟學的方法研究法律,另壹種是從純經濟學的角度法經濟學把經濟學的研究對象擴大,把法律制度等非市場領域的問題解釋到經濟學的研究領域。第二個方向是目前國際上的主流觀點。法經濟學起源於美國,認為壹切法律活動,包括壹切立法和司法以及整個法律體系,歸根結底都是在發揮配置稀缺資源的作用,即追求法律資源和社會成本的有效配置和合理利用。經濟學的方法可以完整地分析和預測整個法律活動。經濟學是所有人文科學乃至社會科學中最接近現代科學的,用經濟學的方法解釋法律問題也是前所未有的新思路。

第三,跨學科研究面臨的“邊緣問題”

面對如火如荼的跨學科運動,我們常常會感到困惑。跨領域融合的邊界在哪裏?法學作為壹門獨立的科學,是否應該為了跨學科而來者不拒?如果交叉學科是未來的趨勢,那麽是否有必要存在壹個“純”的法學學科?在我看來,要解決上述問題,首先要明白壹個最基本的原理,即跨學科整合的目的在哪裏。正如我在文章開頭提到的,跨學科融合的最終目的不是抹去學科之間的特殊性和獨立性,而是形成相互交換所需物品的學科網絡,以迎接即將到來的第三次技術革命,最終實現人類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的全面飛躍。按照這個思路,我們很容易回答以上問題。法學作為壹門獨立的科學,應該像其他學科壹樣保持自己的獨立地位。跨學科的過程也是拓展研究領域、挖掘研究深度的過程。我們應該對跨學科的研究模式有壹個清晰的認識。要停止盲目跟風或爭先恐後的學科交叉,應該循序漸進地把握交叉學科的度,同時需要承認交叉學科之間的邊際也在獨立學科。

四。結論

如文中所言,盡管交叉學科作為壹種新的學科發展模式還處於起步階段,但從理論和實踐的角度來看,未來學科研究的總體趨勢必然是逐步打破學科之間的壁壘,相互之間頻繁互動,以達到擴大研究領域、豐富研究層次的目的。法律的發展史伴隨著人類社會的發展,法律的跨學科趨勢是必然的。在法學與其他學科交叉融合的過程中,法學研究的內涵和意義必將得到豐富。

  • 上一篇:求壹篇關於當代大學生誠信缺失問題及對策的論文,或探討中國夢賦予當代青年大學生的歷史責任。
  • 下一篇:潮汕火鍋享譽全國。潮汕火鍋為什麽這麽受歡迎?
  • copyright 2024吉日网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