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師範大學招生:
第十條招生機構:學校應成立由分管校長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領導小組負責本校招生工作,並設立招生辦公室具體組織實施招生工作。
第十壹條招生政策:按照教育部2014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和2014山東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實施意見執行。
第十二條招生計劃: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以省教育廳公布為準。
第十三條錄取原則:學校認真執行教育部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的有關規定,根據高考文化課總成績、藝術體育專業成績、專業誌願、體檢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安排專業。
(A)壹般文理專業的錄取原則
1,投檔比例: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按省級招生部門要求確定投檔比例。
2.入檔考生專業安排:入檔考生比例不超過1: 1的,按專業自願原則錄取。
當投檔比例超過1: 1時,按照高考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按照專業自願原則錄取排名在前1: 1以內的考生;所報專業已滿,不服從調劑的,予以辭退;其余考生按空缺數錄取。
學校在招生和安排專業時,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外語聽力成績高的考生。
(二)體育專業招生原則
1,調檔比例:根據省級招生部門要求確定調檔比例。
2.考生入檔錄取原則:體育按專業成績依次錄取。專業成績相同的,優先考慮高考文化成績高的考生。
錄取結束後,錄取結果將在山東師範大學招生辦網站()公布。
第十四條特殊要求
1,外語:英語專業要求考生外語為英語;其他專業考生語言不限。
2.體檢標準: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基[2003]3號)及相關補充規定執行。
學校簡介
1.學校名稱:天津體育學院
二。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三、學校層次:博士、碩士、本科、高職。
四。學校代碼:10071
5.學校地址:天津市河西區衛津南路51號。
天津高等職業學院東麗區張貴莊先鋒路(東麗校區)
六、學校的基本情況
天津體育學院,創建於1958,是面向全國招生的地方高等體育院校。近年來,學校的學科建設和各項事業發展迅速,辦學規模不斷擴大,辦學水平逐步提高。學校不斷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加強師資隊伍建設,加大基礎設施投入,壹批現代化教學、科研和實訓設施建成,教學管理日益規範,辦學條件不斷改善。目前,體育教育及相關學科有16個本科專業和7個碩士點;是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準的首批體育碩士專業學位教育試點單位之壹,也是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正式批準的“博士學位授予單位”。學校擁有4門國家級精品課程、多門市級精品課程、國家級專業建設點和市級教學團隊;天津以建設國家壹流學科為目標,建設了“重中之重”學科和國家重點研究基地,形成了多層次、多規格、多形式的辦學格局。
第二章招生機構
第四條學校設立招生委員會,全面負責學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計劃,討論決定重大招生事項,檢查監督招生工作。招生委員會下設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招生日常工作。
第五條學校紀委、監察部門對學校招生工作進行監督。
第三章招生計劃和收費標準
第六條學校根據發展規劃、辦學條件、學科發展、生源狀況和社會需求,制定2015年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計劃,按照教育部批準的具體招生專業和招生人數,在規定時間內發送至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並向社會公布;分省、專業招生規模以相關省級招辦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在錄取過程中,我校可根據各招生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來源和招生計劃執行情況,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經高校招生委員會批準,對總計劃中的招生計劃進行適當調整。預留計劃數不超過該校本科招生計劃的1%,主要用於生源好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最低分數線錄取或延期錄取。
第七條根據規定,學生需繳納學費、住宿費等相關費用,學校按照政府制定的收費標準向學生收取費用。本科學費標準:普通專業4400-5400元/年,運動訓練、武術、民族傳統體育專業8000元/年,藝術類專業15000元/年。高職學費標準:藝術體育類專業8000元/生·年,普通類專業5000元/生·年。住宿標準:根據住宿條件不同,住宿費700-1000元/年。各專業收費標準詳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表或學校發布的2015新生報名通知。如政府調整今年學費標準,按政府批準的標準執行。
第四章招生條件
第八條按照《教育部關於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有關文件精神,
第五章準入原則
第九條我校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制定的招生政策以及章程頒布的有關規定進行,以考生誌願和考試成績為主要依據,遵循“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公平、公正、公開地進行。在錄取過程中,我自覺接受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十條高校誌願錄取以誌願優先為原則,即首先報考我校的考生按考生填報的高校誌願順序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當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線的第壹誌願報考人數少於招生計劃時,第二誌願考生被我校錄取,以此類推。大學誌願沒有年級差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平行誌願應當執行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相關政策。
第十壹條專業誌願錄取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即從高分到低分排隊,然後按照考生填報的專業誌願順序錄取。如果考生成績沒有達到第壹個專業誌願錄取分數線,即是否達到第二個專業誌願錄取分數線,以此類推,直到最後壹個專業誌願。在考生所報專業誌願未被錄取的情況下,服從專業調劑的可調劑到未完成的專業;不服從調劑者,予以辭退。專業誌願者是沒有年級差異的。內蒙古自治區考生的錄取按《章程》第十三條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同等投資條件下的準入原則。
1.除天津、江蘇省外,如果投檔分數相同,文史類專業依次參考考生的英語、語文、數學成績;理工科專業依次參考考生的英語、數學、語文成績。條件不變的,優先考慮獲得省級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幹部、三好學生等榮譽稱號的考生。
二、在江蘇省,如果分數相同,優先錄取學業水平考試中名次較高者。如果成績還是壹樣,文史類專業依次參考考生的英語、語文、數學成績;理工科專業依次參考考生的英語、數學、語文成績。
三、在天津市如分數相同,優先錄取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成績較高的普通高中學生。如果上述條件仍然相同,文史類專業依次參考考生的英語、語文、數學成績;理工科專業依次參考考生的英語、數學、語文成績。(比較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時,先比較A的數量,如果相同,再比較B的數量,以此類推;在比較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時,根據考生的學術類和非學術類兩個方面進行綜合比較和評價。)
第十三條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1:1”的錄取原則。
第十四條天津市考生在天津市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中,語文、數學、物理、化學、生物、政治、地理、歷史等八門學科成績達到A(簡稱8A)的,投檔後排名在前10%的,可優先安排專業。優先選擇專業時,應根據8年高考成績和專業意願安排專業,優先考慮高考分數。
第十五條報考天津市英語專業的考生,必須參加天津市高中招生辦公室組織的英語口語考試,並通過考試。同時要求他們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英語科目必須得A,否則該專業不被錄取。
第十六條2017浙江省招生專業(類別)選考科目範圍以浙江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和我院招生信息網公示為準。
第十七條體育專業全國統壹招生的原則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考生按專業成績(天津考生按專業、文化考試成績總分)和本人意願擇優錄取。
第十八條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為:專業、文化考試成績達到學校控制分數線時,按專業考試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優先錄取文化考試成績優秀的考生。
第十九條運動訓練、武術和民族傳統體育專業單獨招生。錄取原則以學校確定的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上的文化體育專項成績綜合評價為準。
第二十條對享受政策照顧的考生的錄取,按照教育部的規定實行屬地管理原則,執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政策和錄取規定。
第二十壹條根據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取消乙肝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對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復查復核。不符合標準的,將按照《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同時,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具備以下身體條件的,不予錄取:
1.面部畸形;
2.四肢不健全或有生理缺陷;
3.口吃、聲帶病變或口腔生理缺陷。
第二十二條學校非英語專業公共外語課程全部為英文,小語種考生應認真填寫。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三條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必須持錄取通知書,按有關要求和規定時限到學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時到校者,應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除不可抗力等正當理由外,視為放棄錄取資格。
第二十四條新生入學後,學校根據《天津體育學院學生管理條例》等規章制度進行管理,按教學計劃安排學生。
第二十五條新生入學後三個月內,學校應當對其進行全面復查。不符合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取消其入學資格,退回戶籍所在地,同時通報其戶籍所在地省級招生部門。
第二十六條學生完成規定的學業,經考核達到畢業標準,授予天津體育學院畢業證書。高職院校畢業生應在畢業證書上註明“專科起點”字樣;高職畢業生在畢業證書上註明“高職”。對符合《天津體育學院學士學位授予規定》要求的畢業生,授予學士學位和學位證書。
第二十七條學校設立獎學金和勤工儉學崗位,幫助貧困家庭學生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第二十八條本章程由天津體育學院招生委員會審定,並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
第二十九條本章程適用於我校2015年本科、高職招生,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第三十條本章程由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壹條在招生咨詢過程中,學校顧問的意見和建議僅作為考生填報誌願的參考,不作為學校錄取承諾的壹部分。
第三十二條咨詢、聯系方式和錄取結果查詢方式。
網站:www.tjus.edu.cn
咨詢電話:022-23015120監督電話:022-23012748。
地址:天津市河西區衛津南路51號郵政編碼:300381
武漢體育大學招生專業、人數及收費標準
第四條:2014本科招生專業24個。具體為:體育教育、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休閑體育、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運動人體科學、運動康復、舞蹈表演(體育舞蹈、健美操、大眾藝術體操、模特表演方向)、表演(武術表演)、舞蹈科學、播音與主持、廣播電視編導、視覺傳達設計、新聞學(體育新聞方向)、經濟學(。工商管理(體育管理方向)、應用心理學(運動心理學方向)、教育技術(體育信息技術方向)、英語(體育外事英語方向)、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特殊教育、信息與計算機科學、康復治療。此外,經教育部批準,運動康復專業面向全國招收中外合作辦學學生。2014年總招生計劃2720人,其中武當山國際武術學院計劃招生150人。
第五條:嚴格按照湖北省物價部門2014批準的標準收取費用。
第三章準入規則
第六條:24個專業錄取考生的健康狀況必須符合教育部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
第七條:運動訓練、武術、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辦法詳見《武漢體育學院2014運動訓練、武術、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簡章》。
第八條:學校招生采用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錄取過程中嚴格執行各省(直轄市、自治區)高校招生委員會指定的各批次錄取分數線。在此基礎上,根據考生填報誌願的情況,將考生電子檔案作為全面考察和擇優錄取的依據。考生電子檔案按規定錄入學校後,學校將根據其專業(班)誌願和考生思想政治表現、體檢等方面情況,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第九條:體育專業,按照專業明確的原則,湖北省統考成績優異的考生填報我校誌願,學校自主確定統考和文化錄取標準,優先安排體育專業本科招生計劃的30%, 以及其他70%的體育類專業本科招生計劃應按照湖北省體育類專業招生的原則(考生體能測試成績和文化成績達到錄取控制分數線的,根據考生意願分別為高考成績的50%和體能測試成績的75%。 外省考生按省投原則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專業招生計劃數不能滿足考生意願的,如果考生服從調劑,可以安排到其他專業。
北京體育大學是新中國成立後國務院確定的國家“211工程”首批國家重點院校和重點建設院校。是唯壹擁有國家體育重點學科的高等院校,也是唯壹進入“11引智計劃”的高等院校。
學校隸屬於國家體育總局。
學校是公立全日制大學,本科學制四年,面向全國招生。
學校地址:北京市海澱區信息路48號。
身體健康要求:除教育部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科〔2003〕3號)文件規定的情形外,我校對考生身體健康有以下要求:1。肝炎患者(肝功能正常者除外)有身體缺陷,面部畸形,斜視,嚴重口吃,耳鼻喉科疾病,妨礙發音,面部大面積。
患有心臟病、精神病等的人。而不能正常完成學業的體育課將不被任何專業錄取。
2.色盲、色弱、體育教育、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休閑體育、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舞蹈表演、運動人體科學、運動康復、應用心理學、新聞學、廣告學不錄取。
3.不能準確識別紅、黃、綠、藍、紫任意壹種顏色的電線、鑰匙、信號燈、幾何圖形者,體育學、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休閑體育、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舞蹈表演、運動人體科學、運動康復、應用心理學、公共事業管理、體育經濟與管理、新聞學。
4.體育教育、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休閑體育、舞蹈表演要求男生身高不低於1.70m,女生不低於1.60m..
5.運動人體科學、運動康復、應用心理學、新聞學、廣告學、英語、工商管理、體育經濟與管理、漢語國際教育專業男生身高應不低於1.68m,女生不低於1.55m。
6.體育教育、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休閑體育、舞蹈表演專業考生的裸眼視力在任何壹只眼均不得低於4.5;運動訓練、武術、民族傳統體育專業的考生,任何壹只眼裸眼視力不得低於4.7。
錄取規則:1。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根據高考成績和專業誌願,進行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2.調檔比例按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
3.我校在確定錄取專業時會優先考慮分數。
內蒙古自治區考生專業安排遵循分數明確的原則。
4.高考單科成績要求:體育教育、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休閑體育專業要求考生高考語文成績原則上不低於60分;所有專業學生入學後的外語學習語言僅限於英語。
5.江蘇省考生學業水平考試選考科目要求詳見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我校招生計劃。文理科選考科目要求為BB,必考科目不低於C;體育和美術只要求必修科目不得低於c級。
進入檔案的考生按“先分數後等級”的排序規則錄取。
6.我校認可考生根據教育部政策享受的加分。
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相關科目成績優異、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如國家二級以上技術資格運動員)和身體條件好的考生(如男生身高1.80m,女生身高1.70m)。
7.體育教育類、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類、休閑體育類專業錄取辦法: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報考崗位的考生中,我校將根據考生體育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體育成績在80分(100%)以下的原則上不予錄取。
8.舞蹈表演專業:考生專業考試成績合格,文化考試成績達到學生所在省招辦指定的藝術類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時,進行德、智、體全面考核,根據校考專業考試成績擇優錄取。
9.運動訓練、武術、民族傳統體育:在文化考試成績達到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基礎上,根據考生文化考試成績(30%)和體育專項考試成績(70%)進行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費用:1。學費:體育學、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公共事業管理、體育經濟與管理、新聞學、廣告學、漢語國際教育每生5000元;運動訓練、武術和民族傳統體育、休閑體育專業為每生每年5500元;英語、運動人體科學、應用心理學、運動康復每生每年6000元;舞蹈表演專業每年每生10000元。
2.住宿費:每生每年750,900,1200元。
註:以上學費、住宿費按2013的標準。2014有新標準的,按新標準收費。
學費以國家發改委批準的收費標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