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當時就出現了?人們認識自己的母親卻不認識自己的父親?現象。然後呢。女媧用泥土造人?這個傳說是女性崇高地位的體現。
《風俗通》說:?俗話說,天地開了,沒有人,所以女媧是人。觀眾坐著,應付不了供給,就是在爛泥裏牽繩,像個男人。?
所以女媧被稱為中華民族之母。
原始社會的婦女在生產勞動中也起著重要的作用。在早期的農業活動中,婦女在采集、縫紉和種植活動中發揮優勢,在農業生產中占據主要地位。像男人壹樣,她們處於平等的環境中。
私有制出現後,出現了掠奪剩余生產資料的戰爭,男性成為戰爭的主力。男女在社會生產中的地位發生了變化,男性的主導地位開始確立。
人類已經進入男權社會。男性為了鞏固和加強自己的統治地位,制定了壹系列宗法制度,給女性戴上了倫理枷鎖,女性地位壹落千丈,淪為男性的附庸。
幾千年來,中國文化壓迫婦女的地位和權利。
易經說:?女人在裏面,男人在外面。?
這些都是在教女人在家做家務,絕對服從老公。可以看出,由於經濟文化的發展,男性主導的國家統治的加強,女性正逐漸從屬於男性。
然而到了漢朝,女性的地位似乎發生了變化。從呂後獨裁到東漢?朝鮮有多少女性?女性似乎迎來了地位大幅上升的春天。
壹、漢代女性地位上升的表象
似乎漢代女性地位的上升可以通過稱呼來體現。漢武帝太子劉智,為皇後衛子夫所生,被稱為?太子魏?;漢獻帝是董太後壹手帶大的,所以叫?董侯?。似乎又重現了?隨母姓?古老的風格。
(呂後)
漢代女性封侯的現象在歷史上極為罕見。劉邦封他的嫂子為殷皇後,呂後封蕭何的妻子為燕侯,封他的妹妹為侯。
漢武帝給祖母取名平原君,宣帝給祖母取名伯平君,劉秀給兒子取名劉強的三個女兒?小國侯?。
整個漢朝有30多位女性被封為王侯將相,可見其中必有深刻的社會原因。
漢代貴族女性在婚姻家庭生活中占據著很高的地位,尤其是漢代的那些公主,她們熱衷於養情人。大家都習慣了,沒有人提出異議。
漢代女子喪夫後可以再嫁,史書有記載嗎?張父嫁五次,丈夫死了,沒人敢娶她的女兒和孫子。得到妳想要的。?
陳平總理的妻子結過五次婚。陳平貴是宰相,根本沒有看不起她。漢代女性也有提出離婚的權利。朱買臣的傳記裏有嗎?妻子羞愧難當,自討苦吃。買家不能留下來聽嗎?記錄。
(朱買臣的妻子休)
漢代壹位偉大的歷史學家班固說:妻子葉琪,丈夫齊體。?
這是否意味著漢代女權與現代性?女權主義?差不多?當然不是。這只是女性地位的假象。
二、漢代婦女地位的實質
漢朝建立後,由於長期戰亂,社會男女比例失衡,女性遠遠多於男性。雖然男性是生產勞動的主力軍,但女性也是勞動力中不可或缺的力量。
如果漢初女性較少受封建禮教影響,從漢武帝?獨尊儒術?起初,儒家的男尊女卑思想對社會的影響越來越大,對女性的要求也越來越苛刻。
儒家的貞節觀和道德觀逐漸成為社會主流,女性的重心轉移到家庭,逐漸脫離社會。男人當家,女人當家?角色分工。
(漢代女性)
婦女雖然要在家庭內部做家務,但她們被剝奪了參與經濟活動的權利,經濟基礎決定了她們的社會地位。所以在這種環境下,女性的地位不可能很高。
儒家主張等級社會,尊卑分明,時代有序。在這種社會制度下,婦女被剝奪了參政的權利。他們不能擔任公職和參與國家管理。
雖然出現了慈禧太後獨裁的現象,但是慈禧太後並不代表女性群體,或者說,她並不代表女性的性別。王太後是夫家的代表,代表夫權,也代表男方的權力。她們的性別被弱化了,她們代表的是以劉為首的大地主階級的利益。
他們不是女性性別的代言人。總的來說,在整個漢代,女性參政的比例極低,在政治影響力和政績上更難與男性抗衡,這是由漢代男尊女卑的主導思想決定的。
(洪亮和孟光引用了梅綺的故事)
婚姻是男女之間最重要的紐帶,是社會的基礎。在漢代的婚姻關系中,要求女性服從男性。
洪亮的老婆愛打扮,洪亮很生氣,老婆立馬卸妝;鮑宣的妻子帶來了大量的嫁妝。寶軒認為她傷害了自己的自尊心,於是把嫁妝退給了家人。
這些例子說明,在夫妻關系中,丈夫的意誌是決定性的,妻子不得不服從。
在家庭內部,女性有壹定的權利,但這不是?女權主義?,但是?母性?。漢代提倡孝道,要求子女尊敬父母。因此,在家裏,母親的地位是比較崇高的。
但是我們應該看到,母性?只有面對自己的兒孫,才能有力量。當母親和父親的意見不壹致時,父權制必然高於母親。作為母親,女人必須服從重男輕女的丈夫。
(漢代婚姻復原圖)
漢初女性在婚姻中還是有壹定的自主權和話語權的,可以保持相對獨立的人格。但是,隨著儒家思想影響的加深,到了東漢時期,女性幾乎完全喪失了這種可憐的力量。
父母之命,媒人之言?成為結婚的法定條件。但是壹夫壹妻制和納妾制,如果條件允許,庶人也可以采取納妾制,這是對女性在婚姻中地位的壹種壓制。
在婚姻中,男人處於主導地位,女人只是從屬。漢代女性地位呈下降趨勢,也是儒家思想不斷擠壓女性權力的結果。
漢代女性能夠擁有財產權和處置權。卓文君與司馬相如的婚事得到父親的同意後,她得到了百萬嫁妝和大批仆從,這些都是她的財產。
漢代的法律也保護婦女的財產權。漢代婦女死後可以繼承丈夫的財產,改嫁時可以帶走。丈夫與妻子離婚時,必須歸還妻子的嫁妝。這是漢代法制的進步。
但是要看到,除了貴族女性,普通女性的嫁妝是非常有限的。
就整個女性群體而言,她們的財產微乎其微,無法保障她們的生活。他們結婚後,應該盡可能多地參加體力勞動。男耕女織?這是典型的生活方式。
漢代的紡織技藝可以達到很高的水平,甚至可以做到薄如蟬翼?素紗禪服?這和女性的勞動是分不開的。
司馬遷在《史記》中也承認?女強人,面料不精?。
(漢代婦女勞動)
女性雖然工作努力,但收入不高,在家庭中所占比例也不多。雖然這期間也有過四川?寡婦清?這麽大的女商人,但畢竟只是孤例。
但相比之下,漢代女性可以從事的職業還是很多的。
可以經商,可以當醫生,可以算命,可以做歌舞伎,也可以搞染織雜耍,等等。有著名的女醫生如淳於衍、易居,甚至還有女外交官如馮遼。
受教育權是衡量婦女權益的重要標準。漢代婦女被剝奪了接受公共教育的權利,不得不接受家庭教育。
雖然高貴的女性可以參加皇室活動?狄雪?但是名額非常有限,對於整個女性群體來說幾乎可以忽略不計。
漢代的壹些知識女性,如班昭、蔡文姬等,都是家庭教育的產物。在家庭教育中,經史教育向女性傳播了大量歧視女性的思想,使女性在接受教育的同時,接受封建禮教的束縛,自覺接受女性的角色定位。
班昭是漢代傑出的女作家、女史學家,但她主張女性“三從”和“四德”。她強調男尊女卑和女性服從的觀念。
她的《女誡》共七章,分別是:自卑、夫妻、敬慎、女子行為、定力、順服、叔侄姐妹。她認為女人生來不能和男人比,丈夫比天還大。女人不賢惠,就沒有丈夫。教女人順從,壹切都建立在謙卑的基礎上。
她的這本書,是後世無數少女的啟蒙讀物,也是無數女性的自覺定位。第二性?的禍根。連班昭這樣的傑出女性都覺得自己是?男尊女卑?可見其他女人是無力抗拒的。
第三,為什麽女人不能和男人平起平坐?
漢朝作為中國的歷史朝代,不可能反對幾千年來男尊女卑的傳統。尤其是漢武帝出於統治的需要,以儒家思想治國之後,官方不斷宣揚儒家的男尊女卑,夫貴妻賤的思想。女人?定位為?摔在人身上?女性和男性在政治影響力和家庭地位上是不可比擬的。
(現代女工)
革命老師說:?只有婦女能夠大量地、在社會範圍內參與生產,才能獲得解放?。
生產力的發展水平和以此為基礎的經濟關系是壹切社會現象的根源。
在古代農業生產中,男性比女性更有優勢,這也決定了男性在社會角色分配中起主導作用。歷史遺留下來的血族制度觀念牢牢控制著以色列的女性。父權和夫權?居中?家?女性被排斥在生產和公共生活之外,男性通過權力不斷強化女性的角色認知。
男尊女卑?只有生產力大發展,才能減少男女性別分工。
現代社會,由於科技抵消了男性的身體優勢,女權運動空前高漲,女性在社會各方面逐漸與男性平等。
在生產力發展沒有達到壹定高度的漢代,男尊女卑?消除觀念是不可能的。
漢代雖然有少數女性參政,但她們代表的是夫家,維護的是王權和夫權。
漢代女性整體經濟地位不高,被剝奪了接受公共教育的權利。他們在家裏也處於從屬地位。雖然與宋明等後世相比,女性受到的壓制相對較少,環境也略顯寬松,但這主要是因為儒家思想的傳播需要壹個過程,儒家思想等級制度的建立需要時間,儒家思想的完善也需要壹個歷史階段來完善。但漢代處於儒家早期,對女性的束縛不是特別緊。
綜合來看,雖然漢代出現了女性?女侯?、?女君主?還有就是慈禧太後的獨裁,但這並不是女性地位與男性平等的證據。就像我們不能因為有武則天這樣的皇後,就認為唐朝實現了男女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