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各國和國際組織對PPP的理解來看,PPP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PPP是指公共部門與私人部門之間為提供公共產品或服務而建立的各種合作關系,而狹義的PPP可以理解為壹系列項目融資模式的總稱,包括BOT、TOT、DBFO等模式。狹義的PPP強調的是合作過程中的風險分擔機制和ValueForMoney原則。以下是管廊ppp模式案例的詳細說明。歡迎閱讀!
管廊Ppp模式案例
地下綜合管溝,又稱?* * *同溝?即在城市下方建設隧道空間,將水、電、氣、熱、通信等各種市政管線有機、集約地敷設在同壹隧道內,對大型綜合市政基礎設施進行集中管理。
2015年,國務院及各部委出臺多項政策推進地下共同溝建設,並強調在共同溝建設中,優先引入社會資本,采用PPP模式。同年4月,財政部、住建部公布地下共同溝試點城市10個,對采用PPP模式建設的管廊項目給予額外財政獎勵。同年8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推進城市地下共同溝建設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61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部署推進城市地下共同溝建設。到2020年,計劃建成壹批具有國際先進水平的地下共同溝並投入運營。
從壹些試點城市開展PPP咨詢服務並率先實施具體項目的實踐經驗來看,要想用好PPP模式,必須根據地下共同溝項目的特點考慮以下因素:
①實現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需要很長時間。
地下共同溝建成後,可避免傳統直埋模式下管線擴容、維護等道路重復開挖帶來的額外建築垃圾,減少環境汙染;同時,共同溝避免了管道與土壤和地下水的直接接觸,從而延長了管道的使用壽命,降低了成本。但是這個呢?保存?它是在管廊的整個設計使用年限內(壹般在100年左右)逐步實現的,這個過程比較長,但地下共同溝的建設需要在短時間內壹次性投入。因此,它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還需要很長時間才能逐步顯現出來。
②建設成本高。
物業管理和運維成本低。地下共同溝往往需要前期投入大量建設資金,同步完成消防設施和監控設施。但建成後的物業管理相對簡單。壹般情況下,通過配套的監控設施可以完成對整個地下共同溝的監控和管理。相對於高昂的建設成本,低廉的運維成本幾乎可以忽略不計。日常運維的頻率和強度也比傳統直埋方式大大降低。
(3)進入走廊的管線單元協調困難。
地下共同溝集中修建,內部鋪設水、電、氣、熱、通訊等各種市政管線。每條管道屬於不同的用戶和業主,包括國企、民企、央企和地方企業,協調起來非常困難。對於管道建設單位來說,進入走廊的短期效益並不明顯,減少管道更換等長期效益只有在未來才會顯現,這也是管道單位積極性不高的原因之壹。
那麽,圍繞地下共同溝的上述三個主要特征,如何在此類項目中設計PPP模式呢?
合作條件要合理設定。
地下共同溝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往往需要壹個非常長的周期才能實現,相應的PPP合作期限也應適當延長。與道路等其他基礎設施PPP項目相比,地下共同溝項目的合作期限壹般建議不低於25年,可設定為28~30年(特許經營項目通常約定的期限不超過30年)。如果社會資本和金融機構能接受,安排30年以上也未嘗不可。
第二,支付方式的設計要註重可操作性
根據財政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試行)》(金彩[2014]113號)的要求,PPP項目的回報機制主要包括使用者付費、可行性缺口補貼、政府付費等付費方式。地下共同溝可向進入廊道的管線單位收取相關費用,屬於準經營性項目。壹般可以采用可行性缺口補貼法來設計項目的回報機制。考慮到國內地下共同溝實際運營經驗較少,未來進入走廊的管道收費情況不明確,也可以考慮以政府付費的方式向項目公司購買地下共同溝服務,以保證項目公司的合理收益,提高社會資本參與的積極性。
第三,成本目標的設定要科學
地下共同溝收費主要包括管廊租賃費和物業服務費。其中管廊租賃費主要滿足前期施工回報要求,主要以可用性服務費支付;物業服務費主要滿足管廊運維的回報要求,主要通過運營績效服務費支付。結合地下共同溝項目前期建設成本高、運營成本低的特點,在選擇社會資本時,招標費的設計重點應考慮可用性服務費。
四廊收費的依據和保障要明確。
根據國務院《指導意見》要求,進入廊道的管線應向地下共同溝建設運營單位繳納廊道進場費和日常維護費。其中,入口費主要根據地下共同溝及其附屬設施的建設成本,以及為彌補地下共同溝工程建設成本而單獨鋪設和提升各入口管線的費用確定;日常維護費根據地下共同溝及其附屬設施的維護成本、管線占用地下共同溝空間的比例、附屬設施的使用強度等因素合理確定,以彌補地下共同溝工程的運營維護成本。同時,應出臺強制通廊進入政策,確保所有通廊進入管線單位只能使用地下共同溝,這樣才能保證地下共同溝工程的需求。
綜上所述,地下共同溝雖然投資大,回報周期長,但如果項目整體設計合理,在國家法律政策的支持下,也可以成為長期穩定收益的好項目。從貴州六盤水等地下共同溝試點城市PPP模式的成功實踐經驗來看,大量社會資本對此類項目表現出濃厚興趣。筆者相信,隨著我國地下綜合管溝的發展,將會湧現出更多的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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