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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進行會計分錄來結算本月應付給員工的工資?

如何進行會計分錄來結算本月應付給員工的工資:

借:生產成本(對應於直接生產工人的工資)

管理費用(管理人員的工資)

銷售費用(銷售人員工資)

貸款:應付職工工資

實際發放工資後,結轉:

借方:應付職工。

貸款:銀行存款等。

應付職工薪酬是指企業按照有關規定應支付給職工的各種工資,按照工資、獎金、津貼、補貼、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解除職工勞動關系的賠償金、非貨幣性福利以及與取得職工提供的服務有關的其他費用支付。

在建工程應付職工薪酬如何進行會計分錄?工資計提:營業費用(管理費用、生產成本、制造費用)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發放時:應付職工薪酬——工資貸:銀行存款中其他應付款(職工應負擔保險費的部分):營業費用(管理費用、生產成本、制造費用)貸:應付職工薪酬——保險費(公司負擔的部分)發放時。

企業支付工資、獎金、津貼等。按照有關規定發給職工時,借記“應付職工薪酬”,貸記“銀行存款”和“庫存現金”等科目。

企業從應付職工工資中扣除的各種款項(家庭成員的醫療費用和個人所得稅等。)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其他應收款”和“應交稅金——應交個人所得稅”等科目。

企業向職工支付職工福利費,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科目。

企業支付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用於工會運轉和職工培訓,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企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企業因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而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科目。

應付職工薪酬的項目如何進行會計分錄應付職工薪酬如何進行會計分錄?應付職工薪酬應按工資、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非貨幣性福利等設置明細科目,進行明細核算。

(1)確認應付職工薪酬。

1,貨幣性員工薪酬

(1)生產部門的職工薪酬,借記“生產成本”、“制造成本”、“人工成本”等科目,貸記“應付職工薪酬”;

(2)管理人員的職工薪酬,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應付職工薪酬”科目;

(3)銷售人員的職工薪酬,借記“銷售費用”科目,貸記“應付職工薪酬”科目;

(4)在建工程和R&D支出負擔的職工薪酬,借記“在建工程”、“R&D支出”科目,貸記“應付職工薪酬”科目。

企業應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或企業年金基金賬戶管理人)繳納的醫療保險費、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應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繳納的住房公積金,應向工會部門繳納的工會經費等。國家(或企業年金計劃)統壹規定了計提的依據和比例,應按國家規定的標準計提。

當期實際發生額大於預計額的,應補足應付職工薪酬;當期實際發生額小於預計發生額的,沖減多付的應付職工薪酬。

2.非貨幣雇員報酬

(1)企業將自產產品作為非貨幣性福利分配給職工的,應當按照受益對象和產品的公允價值,計入相關資產成本或當期損益,同時確認應付職工薪酬,借記“管理費用”、“生產成本”、“制造費用”等科目,貸記“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科目。

(2)企業擁有的房屋等資產無償提供給職工使用的,應當將房屋各期計提的折舊按照受益對象計入相關資產成本或當期損益,同時確認應付職工薪酬,借記“管理費用”、“生產費用”、“制造費用”等科目,也借記“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科目。

租賃的房屋等資產供職工無償使用的,各期應付租金按受益方計入相關資產成本或當期損益,確認應付職工薪酬,借記“管理費用”、“生產費用”、“制造費用”等科目,貸記“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科目。

(二)支付員工工資

1.向員工支付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

借記“應付職工薪酬——工資”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科目;各種錢(家屬藥費,個人所得稅等。)企業從應付職工薪酬中扣除的,借記“應付職工薪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其他應收款、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等科目。

2.支付職工福利基金

企業向職工食堂、醫院和生活困難的職工支付職工福利費時,借記“應付職工福利費”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科目。

3、繳納行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和繳納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

借記“應付職工薪酬——工會經費(或職工教育經費、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科目。

4.非貨幣福利的支付

借記“應付款項——非貨幣性收益”科目,貸記“主營業務收入”科目;企業支付出租房屋等資產供職工無償使用,借記“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如何編制應付職工薪酬的會計分錄計提時間

借:生產成本(產品工人的工資)

制造成本(車間)

在建工程(工程人員)

管理費用(行政部)

銷售費用(銷售部)

貸款:應付職工工資

分發

借:應付款-工資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應付職工薪酬結轉的會計分錄?新會計準則下“應付職工薪酬”會計處理

職工薪酬:指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而給予的各種形式的報酬及其他相關費用。職工薪酬不僅包括企業在壹定時期內支付給全體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還包括按照工資的壹定比例計算並計入成本的其他相關費用。包括工資獎金津貼、職工福利費、各項社會保險費用、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未參加社會統籌的退休人員養老金和醫療費、辭退福利、帶薪休假等與工資相關的費用。

壹、新標準的制定與過去相比有以下不同和特點。

1.首次系統化規範:該標準是相關標準的首次制定、歸納和頒布,即首次在壹個標準中系統地規範了企業與員工之間基於雇傭關系的各種支付關系,而過去則分散在其他標準中。

2.明確定義:該準則明確界定了職工薪酬的內容,包括工資、獎金、職工福利費、各項社會保險費用、辭退福利和其他與薪酬相關的費用等八項,明確排除了股份薪酬和企業年金,這是會計準則首次對職工薪酬的內容如此明確的界定。

3.增加內涵:與過去相比,本準則規定的職工薪酬的內涵大大增加,包括傳統意義上的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職工福利基金、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各項社會保險(包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等。),並增加了辭退福利、帶薪休假等新形式的員工補償。

4.會計處理:本準則規範和明確了職工薪酬的會計處理原則。

(1)首先,各類職工薪酬的核算原則是統壹的:在職工提供勞務的會計期間確認為負債,按照受益對象計入資產成本或當期費用。應由生產產品負擔的職工工資,計入存貨成本;應由在建工程負擔的職工工資計入建造固定資產成本;除產品和在建工程以外的其他員工的工資,應當計入當期費用。過去,除了工資、津貼和福利費按受益者計入資產、成本或當期費用外,其他職工薪酬均計入當期費用。

(2)福利費的會計處理方法:企業提取的職工福利費,應當按照工資總額的壹定比例和職工提供服務的受益方計算,確認職工福利費負債,計入相關資產和成本或者確認為當期費用。企業為職工支付的基本醫療保險和補充醫療保險費用,沖減職工福利費負債的余額。但過去各類企業不壹樣,有的按照工資總額的14%計提和留存余額,有的按照實際發生的費用不留余額。本準則統壹了職工福利費的會計處理方法。

(3)介紹新增職工薪酬的會計處理方法:①辭退福利:企業為在職工正常退休前終止與職工的勞動關系,鼓勵職工自願接受核減而提供的補償,在滿足企業已制定終止勞動關系的正式方案和企業不能單方面撤回終止勞動關系的方案兩個條件時,應確認為負債,計入當期費用。(2)帶薪休假等新員工薪酬:非累計帶薪休假,如產假等,不能結轉下期,所以在會計上不做處理;對於累計的帶薪休假,由於權利和義務可以結轉至下壹期,按照下壹年度預計帶薪休假天數對應的工資金額確認為負債,計入資產成本或當期費用;用現金補償未支付的職工累計帶薪休假時,抵銷應計負債,差額計入當期損益。

5.信息披露:該準則統壹了關於職工薪酬的披露原則,首次明確規定了披露的範圍和內容,即在財務報表附註中披露支付給職工的工資、獎金和津貼、各項社會保險待遇、住房公積金、解除勞動關系支付的賠償金以及其他職工薪酬的金額。同時規定,因企業接受終止勞動關系補償方案的職工人數不確定而產生的或有負債,應當按照《或有事項》準則進行披露。

二、賬戶設置

1,應付賬款

負債賬戶,主要用於核算企業應支付給職工的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借方登記已付金額,貸方登記已發生金額,余額在貸方,表示應付未付金額。

2.“應付保險費”賬戶

主要用於核算企業為職工繳納的醫療保險費、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借方登記已付金額,貸方登記已發生金額,余額在貸方,表示應付未付金額。

3、“應付住房公積金”科目

主要用於核算企業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債務賬戶。借方登記已付金額,貸方登記已發生金額,余額在貸方,表示應付未付金額。

第三,會計處理

企業應當在職工在職會計期間將應付職工薪酬確認為負債,除給予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的補償外,按照職工提供服務的受益人進行分配。

職工薪酬按發生地收取,按用途分配。生產產品的工人的工資和薪金借記生產成本賬戶,提供勞務的工人的工資和薪金借記人工成本賬戶,車間管理人員的工資和薪金借記制造費用賬戶,進行基本建設項目的工人的工資和薪金借記在建工程賬戶, 自己創造無形資產者的工資薪金借記無形資產賬戶,管理人員的工資薪金借記管理費用賬戶等。 ,並貸記應付工資。與原應付工資核算體系相比,這種核算方法將職工薪酬的分配渠道擴大到了無形資產成本。

企業為員工繳納的“五險壹金”按崗位分配。借記生產成本賬戶、制造費用賬戶、在建工程賬戶、無形資產賬戶、管理費用賬戶等。,貸記應付保險費科目(或應付住房公積金科目)。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或住房公積金時,借記“應付工資”(職工負擔部分)科目,借記“應付保險費”(或“應付住房公積金”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第四,信息披露

報告期應付職工薪酬及期末未付金額應在期末報表附註中披露:

1,應支付給職工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期末未支付的金額。

2.應當為職工繳納的醫療、養老、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費,期末未繳納的金額。

3.應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及期末應付金額。

4.提供給員工的非貨幣性福利及其計算基礎。

5.終止勞動關系應支付的賠償金及期末未支付的金額。

6.其他員工工資等。

動詞 (verb的縮寫)員工薪酬的範圍

本標準包括企業為獲得員工提供的服務而給予員工的各種形式的報酬或對價。企業會計準則第65438號+01號規範的向職工支付股份支付——股份支付也屬於職工薪酬。

(1)員工是指與企業訂立勞動合同的所有人員,包括全職、* *和臨時員工;還包括未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但由企業正式任命的人員,如董事會成員、監事會成員等。

在企業的計劃和控制下,雖然企業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或沒有對其進行正式任命,但為員工提供類似服務的人員也包括在員工的範疇內,如勞動合同人員。

(二)職工薪酬,包括企業為職工提供的在職期間和離職後的壹切貨幣報酬和非貨幣福利。提供給員工配偶、子女或其他受撫養人的福利也是員工的工資。

(三)養老保險費,包括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和按照企業年金計劃向企業年金基金相關管理人繳納的補充養老保險費。

以購買商業保險的形式提供給員工的各種保險福利也屬於員工薪酬。

(四)非貨幣性福利,包括企業作為福利發放給職工的自產產品、無償提供給職工使用的企業所有資產、無償提供給職工的醫療保健服務。

㈤解雇補助金

(a)解雇福利包括:

(1)員工勞動合同期滿前,無論員工本人是否願意,企業決定終止與員工的勞動關系;

(2)在員工勞動合同期滿前,員工有權選擇繼續工作或接受離職補償,以鼓勵員工自願接受補償。

辭退福利通常采取解除勞動關系時壹次性支付賠償金的形式,或者通過提高退休養老金或其他離職後福利的標準,或者在辭退後支付員工未來壹定時期的工資。

(2)符合本準則第六條確認條件的終止勞動關系計劃或主動裁減建議的辭退福利,計入當期管理費用,確認應付職工薪酬。

應批準正式的解雇計劃或提案。辭退工作壹般應在壹年內完成,但因支付手續等原因導致部分支付延期至壹年後的,視為符合應付職工薪酬的確認條件。

(三)企業應當根據本準則和《企業會計準則第65438號+03號——或有事項》,嚴格按照辭退計劃的規定,合理估計和確認應付職工薪酬。對於員工沒有選擇權的辭退計劃,應支付給員工的工資按照辭退計劃條款中規定的擬終止勞動關系的員工人數和各崗位辭退補償標準計提。

企業應當預計自願接受裁減建議的員工人數,並根據預計的員工人數和各崗位的辭退補償標準,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65438號+03-或有事項》的規定,計提應付員工工資。

對於符合本準則規定的確認應付職工薪酬條件,且實質性辭退工作在壹年內完成,但支付時間超過壹年的辭退福利,企業應當選擇適當的折現率,以折現後的金額計量應付職工薪酬。

六、職工薪酬的確認和計量

在職工為企業提供服務的會計期間,企業應當按照職工提供服務的受益對象,將應確認的職工薪酬(包括貨幣性薪酬和非貨幣性福利)計入相關資產成本或當期損益,同時確認為應付職工薪酬,但解除勞動關系補償金(以下簡稱“辭退福利”)除外。

(壹)計量應付職工薪酬時,國家規定計提依據和比例的,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計提。比如醫療保險費、養老保險費(包括按照企業年金計劃向企業年金基金相關管理人繳納的補充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向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等社會保險費。

沒有計提依據和計提比例規定的,企業應當根據歷史經驗數據和實際情況合理預計當期應付職工薪酬。當期實際發生額大於預計額的,應補足應付職工薪酬;當期實際發生額小於預計發生額的,沖減多付的應付職工薪酬。

對於在職工提供服務的會計期間結束後超過壹年到期的應付職工薪酬,企業應當選擇適當的折現率,使職工薪酬的折現金額計入相關資產成本或當期損益;應付職工薪酬與折現金額相差不大的,也可以按照未折現金額計入相關資產成本或當期損益。

(二)企業將自身產品作為非貨幣性福利發放給職工的,應當按照受益對象和產品的公允價值,計入相關資產成本或者當期損益,同時確認應付職工薪酬。

企業擁有的房屋等資產無償提供給職工使用的,應當將該房屋各期應計提的折舊計入相關資產成本或當期損益,同時確認應付職工薪酬。出租房屋等資產供職工無償使用的,應當以受益者為基礎,將各期應付租金計入相關資產成本或當期損益,並確認應付職工薪酬。難以確定受益人的非貨幣性福利直接計入當期損益和應付職工薪酬。

企業計提的職工薪酬與企業預計金額不壹致的,應當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號》。18-所得稅。

七。建議

本準則的制定是根據我國現行職工薪酬的相關政策和實際情況,結合具體會計實務,現提出以下建議和意見:

1.建議設置“應付職工薪酬”壹級科目,下設明細科目進行統壹核算,如工資薪金、福利費、各項社會保險費用、辭退補償金、帶薪休假費用等。,並取消原“應付工資”、“應付福利費”、“其他應付款”科目。

2.建議采用“未來適應法”執行“職工薪酬”標準,不進行追溯調整。

3.建議進壹步明確和統壹福利費使用範圍的界定和會計處理方法,將醫療保險費用單列,而不是列在本項中。對於非獨立法人和不以營利為目的的職工醫院、浴室、食堂等後勤單位(包括自制餐飲和外購餐飲),在賬務處理上應按實際發生額收取福利費,年終清零(需與稅務協調,允許所得稅稅前列支)。

4.建議嚴格界定和限制使用應計帶薪休假費用作為估計負債。除非有確鑿證據表明企業很可能因員工放棄帶薪休假而產生現金流出,否則不能視為預計負債,計入當期損益。確鑿證據可以定義為員工以書面形式向企業表達了放棄應計帶薪休假的意願。

5.建議對解雇補償金作為預計負債的使用進行嚴格界定和限制。除非有確鑿證據表明企業很可能因與職工可能終止勞動關系而產生現金流出,否則不能作為預計負債,計入當期損益。確鑿證據可以定義為企業已經與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組織達成正式計劃或協議,終止與職工的勞動關系。

6.建議增加對企業支付待退休、退職職工工資的預計負債的確認和計量,即企業與職工約定停止服務但未終止勞動關系,直至職工合法退休, 且企業承諾支付員工自停止服務之日起至法定退休之日止各期間的工資,並按期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故該員工工資已構成企業的預計負債,應確認並計入當期損益。 測算時,可根據當前或預測的工資和社會保險費用水平結合承諾期計算精算現值。企業應當在各期重新審核並進行精算調整,調整金額應當計入當期損益,並按照期限在壹年及壹年以上區分流動負債和長期負債。本退休人員和退職人員職工薪酬計劃的會計處理類似於《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職工福利》和《國際會計準則第26號——退休福利計劃的會計和報告》中規定的內容,可以采用設定受益計劃。企業提取了專項現金的,可以按照《企業會計準則——企業年金》作為基金單獨核算。

所謂的遺留問題,

即所有費用,包括材料和人工成本,都包含在產品成本中。

這是結轉成本,

妳可能在想的是支付工資的分錄,不是結轉成本。

求解決會計分錄1借款管理費-工資160000借款制造費-工資500000借款管理費-工資6600002借款管理費-勞保費100000借款管理費-住房公積金320。00貸款應付職工工資-住房公積金320004貸款管理費-工會經費13200貸款應付職工工資-工會經費132005貸款管理費-折舊20000貸款累計折舊200006貸款應付職工工資-福利費10000貸款銀行存款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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