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人皆醉,我獨醒,舉世皆濁,我獨清’這樣壹句話往往被用來表現自己與世俗劃清界限,從而表達出自己的與眾不同,或者表現出壹種超脫世外的獨特性質。
與此類似的還有‘我自橫刀向天笑,去留肝膽兩昆侖’等著名的句子。但是這樣的話也往往被個別極端的人,用作對自己離經叛道的壹種借口。
本文要講述的這個人對於傳統意義上的我們來說便可以稱得上是某種程度上的‘離經叛道’。
初識紋身
在中國的傳統文化意識和風俗中,流傳著這樣的壹句話:‘身體發膚,受之父母’這被認為是‘孝’的體現。而在古代的夫妻關系中‘身體’的狀況也可以被認為是丈夫與妻子離異的原因之壹,更甚者‘脫發’都可以被算作是七出條件中的‘惡疾’。那麽——如果他們對自己的皮膚下手呢?
紋身,在大眾意識中被認為是壹種罪惡的體現,首先它違背了人們對自己的身體的‘尊重’。雖然隨著時代的發展,人們對紋身的接受程度也不斷地提升,紋身的行為也不再被人們以壹種‘奇特’的目光所註視。紋身也被認為是壹種對個性的追求,可以被用來展示自身情況的特殊性。
紋身,之所以在固有的印象中被認為是不好的表現,往往來源於古代的壹種刑罰。文身在先秦時代以來是作為黥刑,也就是在犯人的臉上進行刺字。
在中國古代典籍中,就曾出現紋身、鏤身、紮青、點青、雕青等文字,其他還有用刺青來作警示的例子如嶽母刺字的故事,並且紋身壹詞在文言文中被稱為‘涅’。但是紋身也漸漸的演變為壹種個人裝飾,雖然刑罰給紋身帶來了不少的負面印象,但是,在許多的文化風俗當中,紋身也能作為壹種身份地位的象征。
而本文的這位主人公叫做劉新民。是壹位徹頭徹尾的紋身愛好者,關於他的故事,也是可以說得上是具有傳奇色彩的人物了。
結緣紋身
劉新民出生在中國河南壹個普通的農村家庭,在他小的時候,因為家庭的條件不好,便在上完小學之後,早早的輟了學,早壹些的時候,他呆在家裏幫助父母幹壹些簡單的農活,之後大概在他十幾歲的時候便早早地進入社會,出去打工了。
這個年紀的人,尚且還算的上是個孩子,對壹些新奇的事物往往會感到好奇,並且容易受到周邊的環境和人的影響,而當時和劉新民壹起出去打工的人,多和地痞流氓混在壹起,同時劉新民也和這些人經常接觸。當時的混混,多數喜歡在自己的身上進行紋身,以突出自己的特點,並且把這認為是壹種帥氣的體現。
當時的劉新民看到他們身上漂亮的紋身,內心十分的羨慕。當時的他也曾暗暗下定決心,自己將來賺了錢,也要給自己紋身。但是誰也沒有想到,就是這樣的壹個決定,改變了劉新民的壹生,也使得他的生活變得與眾不同。
壹發不可收拾的紋身之路
自從下定這樣的決心之後,劉新民也真正地去貫徹實施了他的想法。在他拿到了自己掙的第壹筆錢的時候,劉新民就開始了他的紋身之路,第壹次的時候他在自己的胳膊上紋了壹條龍,並且,他對此十分的滿意。
按照普通人的思路來說,這算是終了夙願,也是喜事壹件。之後就應該接著老老實實的掙錢了。但是,劉新民的做法卻再壹次出乎了眾人的意料。他愛上了紋身的這種感覺,並且對此壹發不可收拾。
劉新民的父母是十分傳統的人,早在他第壹次紋身的時候,他的家人便對此表示了反對。他們認為這是歪門邪道的東西,並且激烈地表示,如果劉新民不把紋身洗掉的話,便不再讓他進這個家門。但是劉新民對這壹切卻充耳不聞,甚至開始越越多。逐漸在脖子上都開始紋身。
此後的不久,劉新民不斷地紋身,身上空白的地方也逐漸減少,甚至最終,劉新民身上的紋身數量竟然多達兩百多處。就連他自己的臉上也紋上了紋身。
昔日的奧運宣傳者,如今的無人問津
2008年的時候,中國在北京舉辦奧運會,劉新民作為紋身愛好者,同時也是奧運愛好者,他在自己的額頭上紋上了奧運標誌,甚至在自己的脖子上也紋上來奧運吉祥物五福娃。
在他的額頭兩側還紋的有長城的圖像,在左腋下紋了天安門、右腋下紋了奧運火炬的標誌。在奧運會舉辦前,劉新民便用自己這壹身的標誌在全國各地進行宣傳,這樣的他也曾壹度被認為是奧運誌願者和愛國人士。
但是,當北京奧運會結束之後的幾年,他也逐漸消失在大眾的眼前,人們對他的印象也逐漸模糊。直至今日,已經沒有什麽人記得他了。
但是,這樣滿身的紋身,其實還是給劉新民的生活帶來了很多的不便,當他走在街上的時候,經常受到人們的圍觀和註視。同樣的就是他這壹身的紋身,曾經還嚇哭過街上的小女孩,出了這樣的事情後,劉新民更是備受爭議。
在接受采訪的時候,劉新民還透露,自己曾經因為這樣滿臉都是紋身,被拒絕給更換身份證件,而且自己已經有很多年沒有回過家了。但是,當問及劉新民自己對這些紋身的態度時,他也表示,自己並不後悔。這是他所熱愛的事情。
劉新民被稱為中國紋身第壹人,但是這樣的狀態也遭受著人們的質疑,人們不明白,他這樣紋身有意義麽?他所追求的是藝術麽?每個人對這件事情都有不同的看法,有的人認為他所追求的是屬於他的藝術,我們不應該進行過多的置喙,有的人則認為,劉新民這樣的行為,是對自己家庭的不負責,並且帶壞了社會風氣。
但是,不論怎麽說,這是劉新民他所自己追求的事情,是他的興趣與愛好,我們無論對此有什麽看法,但是卻都不能去對他人的生活指手畫腳。
每個人的追求都有所不同,我們不能否決別人追求自己喜歡事物的權利。我們所應該做的是,確定好自己的目標,自己愛好,並且為之付出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