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嚴格依法行政,使行政行為符合法律和理性的框架。
依法行政既要嚴格合法,又要充分合理。實施行政管理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進行;沒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行政機關不得作出影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或者增加其義務的決定。行政機關實施行政管理必須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則。平等對待行政相對人,不徇私,不歧視。自由裁量權的行使應符合正當的法律目的,排除無關因素的幹擾;采取的措施和手段應該是必要和適當的;行政機關實施行政管理,可以通過多種方式實現行政目的的,應當避免損害當事人權益的方式。
第二,轉變政府職能,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
要依法界定和規範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職能;推進政企分開、政事分開,把政府的公共管理職能和政府履行出資人職能分開,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行政機關要根據經濟發展的需要,主要運用經濟和法律手段管理經濟,依法履行市場監管職能,確保市場監管的公平性和有效性,打破部門保護、地區封鎖和行業壟斷,建設統壹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市場體系。要進壹步轉變經濟調節和市場監管方式,切實把政府經濟管理職能轉變為主要服務市場主體和創造良好發展環境。在繼續加強經濟調節和市場監管職能的同時,完善政府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建立健全統壹開放公平公正的現代公共服務體系,強化公共服務職能和公共服務意識,簡化公共服務程序,降低公共服務成本。
第三,加快行政程序建設,保障行政相對人的程序權利。
行政機關實施行政管理,應當嚴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權力、履行職責。在行政管理過程中,應當公平、公正、公開,聽取行政相對人的意見,依法保障行政相對人和利害關系人的知情權、參與權和救濟權,嚴格執行回避制度。要切實保障行政相對人、利害關系人事前陳述和申辯、事後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重大事項要求聽證的權利。行政機關行使自由裁量權的,必須在行政決定中說明理由。行政機關違法行使權力,侵害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要嚴格追究責任。通過法制化、制度化的完備規範,行政相對人的程序性權利得到有效保護。
第四,完善行政監督體制和機制,加強對行政行為的監督。
完善人大監督,要嚴格執行行政法規和規範性文件依法備案制度,權力機關要依法對報送備案的規章和規範性文件進行嚴格審查,做到有備必審、有備必糾,不能讓這種備案審查流於形式。完善司法審查制度,人民法院依法監督行政活動,依照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審查行政行為的合法性。同時,要加強行政機關的內部監督。包括加強上級行政機關對下級行政機關的監督和專項監督。上級行政機關應當建立健全經常性監督制度。
通過分級監督,加強對下級行政機關具體行政行為的監督。加強監察、審計等專門監督機關的工作,與檢察機關密切配合,互通有無,形成監督合力。最後,要完善CPPCC的民主監督、社會監督和新聞監督。通過拓寬監督渠道,完善監督機制,嚴格依法公正地開展行政工作。
公司的行政責任
1.操作國家人事程序,為總部和各司提供相關人力資源服務。
2.維護人事信息系統,實時操作進、出、出信息,確保信息完整準確。
3.管理和維護公司內部人事檔案。
4、根據績效管理政策,發放並回收年終績效評估表。
5.接聽人力資源服務熱線
6.為職能部門經理和所有員工提供壹般培訓,包括新員工入職培訓、服務培訓和管理培訓。
7.必要時提供培訓支持。
8.系統地管理培訓記錄和培訓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