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深刻認識城鄉環境綜合治理的重要意義。
(壹)良好的城鄉環境是人民群眾的共同願望,是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支撐,是區域綜合競爭力的重要體現。改革開放以來,我省在治理城鄉人居環境和容貌秩序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全省城鄉規劃、建設、管理和環境保護發展迅速。特別是自去年開展城鄉環境綜合治理試點以來,試點地區城鄉環境明顯改善,人居環境大幅改善,人民滿意度不斷提高。但是,作為壹個欠發達省份,我省區域發展很不平衡,城鄉人居環境、容貌秩序等方面還存在不少亟待解決的問題。“冶煉臟亂差的現象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特別是“5.12汶川大地震”,嚴重破壞了我省城鄉人居環境和容貌秩序。隨著災後恢復重建的加快,城鄉亟待治理的問題日益突出。開展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是改善人居環境和生活質量的惠民工程,是創造發展優勢、增強競爭實力的環境工程,是完善城市功能、塑造品牌形象的管理工程,是堅持執政為民、考驗幹部的作風工程。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是關系到我省長遠發展的戰略任務,也是當前我省壹項重要而緊迫的任務。各地區各部門要站在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高度,充分認識城鄉環境綜合治理的重大意義,把加快創建幹凈整潔優美的城鄉環境作為促進發展的大事和執政為民的實事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切實抓緊抓出成效。
二。指導思想、主要目標和基本原則
(2)指導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著力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以災後恢復重建和擴大內需為契機,以涉及民生的環境衛生和市容秩序治理為突破口,以加快環境基礎設施建設為突破口,按照“清潔、有序、美觀、制度化冶金標準”(以下簡稱“四化冶金標準”)進行規劃。落實責任,廣泛宣傳,完善機制和隊伍,大力推進城鄉環境綜合治理,積極營造舒適優美的發展環境和生活環境,促進經濟社會加快科學健康發展。
(3)主要目標。通過持續的城鄉環境綜合治理,以
到2011年底,全省所有縣級以上城市、80%的鎮、60%的村達到“四化冶金”標準,縣級以上城市生活垃圾、生活汙水無害化處理率等主要環境指標力爭達到全國平均和西部地區領先水平,全省人居環境和容貌秩序明顯改善。與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相適應的環境、市政等基礎設施體系更加完善,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機制和長效管理機制基本健全,形成了城鄉面貌改善、環境管理有序、城市品位提升、發展環境優化、居民素質提高的局面,為推進“兩化加速冶”、為人民群眾創造整潔優美的工作生活環境創造了良好的發展環境。
2009年下半年工作目標:在地震災區和試點城市先期啟動的基礎上,組織開展市場環境治理、城鄉交通秩序治理、城市綠化和市容管理等專項行動,集中治理城鄉環境,有效解決鄉鎮“亂丟垃圾、廣告、亂停車、場地亂”問題。同時,啟動城鎮村容村貌改造,有序推進城鄉環境綜合治理“進機關、進企業、進學校、進社區、進村社、進景區、進家庭冶金活動(以下簡稱“七冶活動”)及相關基礎設施建設。
2011工作目標:鞏固集中治理成果,以環境、市政等基礎設施建設為重點,以城市環境改造、鄉鎮面貌提升、村院美化等專項治理工作為重點,繼續推進“七位壹體冶金工程”,著力提高城鄉居民文明衛生意識,加強管理隊伍和專業隊伍建設,努力打造城鄉環境優美、生態良好、風貌和諧、村容村貌。
2011工作目標:結合治理實踐,以完善設施、提升治理水平、健全工作機制和長效管理機制為重點,全面實現城鄉環境綜合治理的主要目標。根據《災區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實施方案》和《城鄉環境綜合整治試點工作方案》的要求,確定地震災區和試點城市的工作目標。省級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機構根據上述要求,在工作方案中確定具體工作步驟和年度工作目標。
(4)基本原則
——以人為本,* * *享受和諧。努力解決人民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註重培養和提高人民群眾的文明衛生意識,接受群眾的檢查,切實讓群眾滿意,保障人民群眾在良好的環境中生產生活,促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
——統籌安排,標本兼治。綜合治理城市、鄉村和災區的生活環境和市容秩序,把專項治理與長期治理、恢復重建與發展、當前工作與長遠目標有機結合起來,改善環境和質量,促進城鄉環境綜合治理走向規範化、制度化、常態化。
——因地制宜,分類指導。從各地自然條件和經濟發展水平的實際出發,劃分平原地區、丘陵地區、盆地周邊山區、少數民族地區等區域,區分城市、城鎮、鄉村,確定不同標準,集中力量,突出重點,確保實效,推進各具特色的城鄉環境綜合治理。
三、加強管理,切實解決影響城鄉環境的突出問題。
(5)規範城鄉垃圾收集、運輸和處理,重點治理城市街道、城鄉接合部、集貿市場、“城中村”冶煉和轄區道路、河道、池塘、橋梁、鐵路、公廁等衛生死角。引導鄉鎮采取“戶收、村收、鎮運、縣治冶、衛生填埋”等形式。,建立日常清掃清運機制,配置完善相應設施,集中收集處理各類生產生活垃圾。做好衛生防疫和生活垃圾及災後建築垃圾的回收工作。大力推進城鄉道路清掃作業機械化,逐步提高環衛道路清掃機械化水平,力爭到2011年底,全省城市機械化清掃率達到60%。
(六)規範城鄉戶外廣告、牌匾、霓虹燈設置,重點治理廣告亂塗亂畫“牛皮癬冶頑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和《四川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完善戶外廣告審批制度和管理措施,綜合運用行政和法律手段,規範和引導城市建築物立面裝飾、戶外廣告、店堂招牌和室內陳設。在居民區、寫字樓等場所建設若幹廣告欄、廣告櫥窗,引導發布廣告規範。
(七)規範城鄉車輛停放,重點治理亂停亂放、亂停亂放、堵塞交通、危及安全的車輛。實施"暢通工程冶,建設"平安暢通縣冶",營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環境。加強城鄉主幹道機動車和非機動車交通管理,進壹步完善交通標誌標線等交通管理設施,合理設置車輛停放區域,嚴格管理車輛停放秩序。禁止在盲道和無障礙設施上停放車輛,方便殘疾人和老年人出行。
(八)規範城鄉攤點展示,重點整治經營混亂、跨門檻經營、占道經營等問題。堅持疏堵結合、便民利民的原則,以方便群眾、促進就業為基礎,合理布局、科學規範建設壹批農貿市場和小商品批發市場,發展農村糧油超市和連鎖店,合理設置臨時市場,提供規範、低門檻的經營條件,加強綜合治理,帶攤入市,保持環境整潔。
(九)規範建築工地管理,重點治理噪聲擾民、揚塵汙染和建築垃圾汙染城市道路和環境。組織開展文明工地、標準化工地創建活動,加強工地文明施工長效管理。采取限時施工、應用散裝水泥等措施,解決施工現場噪音擾民、粉塵汙染等問題。運輸建築材料和建築垃圾的車輛必須采取密閉、密封等措施,嚴厲查處隨意泄漏、傾倒建築垃圾汙染城市道路和環境的行為。加強城鄉規劃監管,控制違法建設。
(十)規範城鄉居民集中居住區管理,重點治理城中村和城鄉結合部居民居住環境。繼續推進和規範城鎮居民集中居住區的物業管理。積極探索“城中村、城鄉結合部冶煉”治理改造模式,逐年安排縣級以上城市綜合治理任務,推進“城中村、城鄉結合部冶煉”改造和社區管理。
四、加強建設,大力改善全省城鄉環境。
(十壹)加快規劃和作風轉變步伐,著力解決城鄉建設管理水平低的問題。做好城市特色規劃建設。明確城市風貌定位,突出地域特色和歷史文化,建設宜居、生態、現代化城市;註重個性特色,提高單體建築設計水平,編制城市重要節點、地段的局部規劃,做到個性突出、整體協調;註重色彩協調,增強建築立面裝飾美感,形成鮮明的城市色彩基調;註重歷史傳承,精心保護承載城市文化的歷史街區和歷史建築,充分展示各地民族特色、地域風情和文化傳統的魅力。按照“道路暢通、燈光明亮、特色鮮明、排水通暢、環境整潔”的要求,積極改造小街、公廁、重點街道兩側的建築外觀,通過風格改造形成鮮明的建築風格。合理配置環衛、健身、宣傳等公益設施,改善和諧鄰裏的物質條件。做好村鎮建設規劃。提高村莊布局水平,在距公路壹定距離處布置新村,嚴禁在公路兩側建房,實現道路暢通、村莊整潔;提高村莊規劃水平,依山傍水,錯落有致,體現鄉村風光與自然和諧之美;提高民居設計水平,融合地域和民族文化,外觀上突出特色,內部優化功能,讓農民享受現代生活。
(十二)加快城鄉汙水、垃圾處理等基礎設施建設,著力解決設施不足、運行不暢的問題。常住人口1,000以上的縣原則上要建立汙水處理設施和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常住人口在1,000以下的,因地制宜加強汙水處理和生活垃圾處理。加強已建設施的日常運行管理,嚴格執行相關規範和標準,提高汙水收集處理率,確保達標排放;加快在建設施建設進度,確保按時建成投入使用;尚未建設的市縣要根據汙水和垃圾處理專項規劃,抓緊項目前期工作,落實相關建設條件,爭取盡快開工實施。提高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水平,搞好資源綜合利用。城鎮和農村生活汙水處理設施建設堅持區域統籌、因地制宜、分類指導、技術可靠、經濟適用的原則。實施環保民生工程,推進治汙減排,控制面源汙染。加快城區機動車和非機動車停車場建設,確保繁華地區建築和居住區原有停車場按設計功能使用,積極推進立體停車位開發利用。
(十三)加快園林綠化基礎設施建設,努力解決綠地率和綠化覆蓋率低的問題。繼續實施退耕還林還草工程,推進生態功能保護區、自然保護區、生物多樣性保護等生態工程建設。做好世界遺產、國家遺產和省級遺產的保護、監測和申報工作。開展“中國人居環境獎冶”、“環保模範城冶”、“田園城冶”、“森林城冶”等活動和生態村、生態家園、各類生態社區、綠色學校、綠色酒店等“生態細胞冶”工程建設,抓好城市綠冶、屋頂綠冶、園林綠冶和綠化基礎設施建設,提高城市建成區和村莊的綠化率、綠化覆蓋率和綠化質量。
(十四)加快城鄉居民文明素質建設,著力解決部分城鄉居民文明健康意識差的問題。開展城鄉環境綜合治理需要城鄉居民的積極參與和支持,也是提高城鄉居民素質的有效途徑。要突出人民群眾在環境建設和城鄉容貌管理中的主體地位。加強宣傳教育,大力推廣新的生產方式、生活方式和行為方式,引導城鄉居民革除陋習、移風易俗,養成講文明、講衛生、講禮貌的良好習慣。以創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鎮為載體,深入開展群眾性精神文明建設活動,不斷增強廣大城鄉居民的文明、健康、環保意識。
(十五)加快城鄉環境綜合治理相關行業改革,著力解決機制不到位、行動不力的問題。認真落實國家和省支持環保、市政等行業發展的經濟政策,依法依規減免行業發展相關稅費,鼓勵行業加快發展。深化投資體制改革,鼓勵社會資金和外資以多種方式參與環境和市政產業的建設和運營,實現投資主體多元化。建立和完善城市生活汙水和衛生處理以及園林綠化基礎設施運營維護的市場化運作機制。開放運營市場,實現清掃保潔、垃圾收集、運輸處理、汙水處理、園林綠化的企業化運營。
五、確保城鄉環境綜合治理紮實推進。
(十六)加強組織領導。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把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放在突出位置,納入總體工作安排。建立領導機構和工作機構,開展城鄉環境綜合治理。主要領導牽頭負責具體工作,確定專人負責日常工作,進壹步紮實推進。省裏成立了相關工作機構,指導協調全省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各級黨委和政府對城鄉環境綜合治理負總責。建設、環保、衛生、交通、工商等有關部門是城鄉環境綜合治理相關工作的主體。他們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認真履行職責,密切配合,積極主動作為。
(十七)科學規劃。各地各部門要按照全省城鄉環境綜合治理三年規劃的要求,抓緊制定和完善本地區、本部門的治理規劃,編制(修訂)並嚴格實施市容環衛、汙水垃圾處理、市場環境治理、農村面源汙染治理、交通管理等專業規劃。地震災區治理規劃和相關專業規劃要圍繞兩年基本完成三年任務的目標,結合城鄉住房、城鄉環境、市政等基礎設施恢復重建,落實具體建設項目。
(十八)開展試點示範。省城鄉環境綜合整治領導小組要按照《四川省城鄉環境綜合整治試點工作方案》的要求,指導試點城市繼續做好試點工作。各地要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選擇不同類型的鄉鎮做好試點工作。通過試點示範,全面引導和推進城鄉環境綜合治理。
(十九)加大宣傳力度。各地各部門要制定宣傳工作方案,創新宣傳方式,加大宣傳力度,擴大宣傳覆蓋面和滲透力度,廣泛宣傳城鄉環境綜合治理的重大意義、主要任務、政策措施,大力宣傳先進經驗和成功做法,大力宣傳湧現出來的先進典型和模範人物,營造濃厚的輿論氛圍。積極發揮工會、* *共青團、婦聯等群眾組織的橋梁和紐帶作用,推動全社會共同參與建設整潔優美的城鄉環境。
(二十)完善長效機制。堅持建立專項治理和長效管理機制,確保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深入推進並取得明顯成效。要努力建立經費保障和穩定投入機制,各級政府要將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所需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積極調整支出結構,加大對城鄉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建立行政監督機制,緊密結合機關行政效能建設,加強監督指導,強化規劃和目標監督。建立群眾監督機制,完善服務熱線,設立公開電話或投訴信箱,動員群眾積極參與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建立輿論監督機制,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作用,宣傳先進,揭露問題,鞭策落後。把城鄉環境綜合治理納入法制化軌道。認真執行《四川省城市排水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完善法律法規規範體系,盡快啟動《四川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修訂工作;各地各部門要聯系實際,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制定相應的規章和規範性文件,固化加強城鄉環境建設和管理的政策法規,完善相關管理制度,為推進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提供法律法規和制度保障。
(二十壹)加強隊伍建設。堅持“專群結合、廣泛動員、齊抓共管”的原則,著力打造職能管理團隊、專業技術團隊和市場化日常清潔維護團隊。充分配備懂管理、會管理的管理人員,努力提高管理隊伍素質和執法水平,實行依法管理和職能管理。積極推進資格制度,逐步完善專業技術崗位從業人員準入和執業管理,大力實施專業技術崗位技能培訓和繼續教育計劃,不斷提高專業工作質量和水平。引入市場化運作模式,逐步分離管理監督和日常保潔維護職能,聘請專業保潔公司,建立競爭機制,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和環境綜合管理水平。
(二十二)加強監督檢查。加強對城鄉環境綜合治理的監督檢查,嚴格執行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對工作落實好、任務完成好的給予表彰獎勵;對重視不夠、措施不力、進展緩慢的,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四川省城鄉環境綜合整治行政過錯責任追究辦法(試行)》追究責任。將群眾監督、媒體監督和行政單位監督相結合,構建全方位、多層次的動態監督機制,采取設立舉報電話、明察暗訪、定期檢查、突擊抽查、隨機審查等方式,發現問題,督促整改。要實行標準化評價,建立科學合理的績效評價體系,把城鄉環境綜合治理的效果作為目標評價的重要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