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從夏冬每年的用電旺季開始,全國大部分省市都會出現?電力不足?,嚴重影響當地經濟發展和人民日常生活。去年以來,通過提高電價和限制煤價,電力短缺?現象有所緩解,但煤電矛盾依然存在,沒有得到根本解決,還可能反復。本文從我國發電企業運行中的煤電問題及其現狀出發,分析了產生這壹問題的原因,並提出了相應的解決方案。
論文關鍵詞煤電問題;原因;解決對策
1.介紹
供電是人民經濟生活中最基本最重要的問題之壹,每年都是淡季?電力不足?揭示了我國持續多年的煤電矛盾有惡化的趨勢。除了?自然災害?原因導致水電不足,火電廠無法滿負荷運行,跨區域輸電無法調節余缺。這些現象也表明:制度性權力不足?已經成為威脅中國電力安全的重要因素。妳在線嗎?體制動力不足?後臺,相關行業和地區混亂;電力與相關行業和部門的矛盾錯綜復雜、利益糾纏,不同利益主體在不同區域相互指責、相互推諉;發電企業作為市場主體,發電積極性不高,行使管理職能的地方政府卻搶著調煤保電。
2.發電企業當前運行中的煤電問題及其原因。
目前,煤炭仍是我國能源消費的主體,約占我國壹次能源消費的70%,煤炭發電提供了全社會80%的電力。工業企業用電需求旺盛,火電虧損。以往,為保證夏冬季煤供應,大部分省份采取了對煤炭供應實施階段性指令性計劃、約談和控制煤炭出省等措施,暫時維持煤炭供應緊張局面。但是煤電問題也消耗了大量的公共和行政資源,多重矛盾疊加在壹起,就形成了以下?煤電僵局?:
壹是市場煤與計劃煤價差持續拉大,導致電廠燃料成本上升。對於電廠的來煤,包括兩部分,壹部分是重點來煤計劃,另壹部分是來煤。重點計劃煤的價格低於市場煤,但近年來,隨著兩者價差的擴大,重點煤的合同簽訂量在減少,重點煤的兌現率也在降低,因此需要在市場上購買開倉量,導致電廠進廠煤價格飆升。隨著煤炭價格的上漲,電廠的燃料成本必然會繼續上漲。近年來,山東、山西、內蒙古部分百萬千瓦電廠燃料成本已占到千瓦時電力生產成本的90%以上,最高甚至達到95%,引起了整個電力行業的關註和擔憂。
二是煤電價格傳導機制不暢,電廠持續虧損,導致生產積極性受到嚴重打擊。在煤炭等上遊燃料價格無法嚴控的情況下,煤電聯動?這是市場經濟最合乎邏輯的政策選擇。2004年6月5438+2月,國家有關部門發布煤電價格聯動機制,即在不少於6個月的聯動期內,如果平均煤價較前壹個聯動期發生變化?5%,上網電價和銷售電價將相應調整。但在實際執行中,有關部門壹再拖延煤電聯動的時間,擾亂了發電企業的正常運營。壹些地方雖然上調了發電上網電價,暫時緩解了煤電矛盾,但電價並沒有落實到位。然而,我國火電企業虧損面繼續擴大,部分企業負債率超過100%。現在很多地方的火電廠已經到了沒錢買煤的地步。
三、煤礦?守護煤,買不到煤?這種情況已經成為常態。壹方面,電廠頻繁陷入突發事件?煤荒?另壹方面,煤企普遍沒有生產積極性。煤礦企業面臨的困境是,動力煤和市場煤的價格差距很大,省內價格和省外價格差距也很大。但是保證動力煤、民用煤、重點企業用煤都是?政治任務?企業只能暫時失去市場,保住煤炭。事實證明,越是按照市場規律來處理煤炭,越有保障。如果允許煤礦向電廠以外的客戶出售部分煤炭,總體來說是有利可圖的。但是所有的煤都要給電廠,很多被下達了發電任務的煤礦都要高價從其他煤礦購買才能完成任務。在這種情況下,許多煤礦企業失去了生產積極性,煤炭供應更加緊張。
第四,行業內部的多重積怨正在加深。電力、煤炭、交通等行業總是在互相指責,各有各的訴求和表達,有些矛盾還很尖銳。由於近年來煤炭成本快速上漲,電價漲幅較小,火力發電企業利潤受到擠壓,導致全行業大面積虧損。但是壹些煤企認為發電和發電企業迫使政府降低煤價,從煤企那裏搶利潤,這和電廠是非常矛盾的。還有壹些煤企反映,雖然近年來煤炭效益不錯,但各種收費也隨之而來。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各級政府部門收取的正常運費、稅費、基金等電煤收費項目約有30種。此外,電煤運輸中仍需支付的點裝費、要價費、過磅費等13不合理收費也體現在價格中。
3.煤電問題的解決方案
發電企業經營中的煤電問題,最根本的原因是我國資源性產品定價機制沒有完全理順,上網和銷售電價壹直被人為壓低。據統計,我國工業電價僅為世界平均水平的70%,居民電價僅為世界平均水平的41%。如果電價形成機制不改革,那麽之前的廠網分開、主輔分開、輸配分開也是徒勞的,反而會增加成本。
合理的定價機制應該是幾年前就提出的盡快啟動發電側競價方案,鼓勵發電企業積極競爭,不斷節約成本,讓市場決定上網價格。對於中間輸配電環節,應明確輸配電價,保持公用事業的透明度。同樣,銷售側也要引入競爭機制,將銷售權委托給多家有資質的售電公司,通過競爭確定銷售價格。
首先,盡快實施輸配分開改革。雖然輸配電環節已經形成了國家電網和南方電網兩大電網公司,但是輸配電環節仍然是寡頭壟斷,配電環節的競爭沒有形成,使得電網公司成為絕對的壟斷主體。長期以來,電網輸配電成本核算和支出壹直是電網企業的重中之重。神秘?領地之壹,而這也被認為是打破電網壟斷的核心突破口。只有明確電網輸配電成本後,決策部門才能根據成本構成科學核定獨立輸配電價,並按照市場原則理順?煤電網?價格聯動機制將對長期存在的煤電矛盾起到實際的引導作用。
其次,加強電煤市場監管,嚴格控制各種不合理收費。根據國家電監會的調查,目前煤炭從產地運輸到消費地的電廠,運輸、充電等中間環節的成本占煤價的30%-60%。煤炭流通環節混亂,層層轉手加碼,中間環節獲取合同煤和市場煤的巨大差價利潤,幾乎成為行業潛規則。因此,有關部門要加強煤炭運輸和收費監管,認真清理各地實施的煤炭限產、漲價、停供措施,堅決取締煤炭生產、鐵路、港口運輸企業和地方政府、部門擅自出臺的各種不合理漲價和收費。同時,規範煤炭流通環節,取消鐵路部門收取的點裝費和各地隨煤炭銷售運輸收取的13不合理費用,清理地方政府設立的壟斷煤炭運銷公司。
再次,控制國有發電企業火電建設規模。電力市場化改革後,我國電力企業發電裝機規模的超常規發展也極大地刺激了用電量的增長。然而,隨著電力消費市場的開放,對煤炭資源的需求也迅速增加。因此,火力發電企業應回歸理性,不盲目追求規模擴張。通過低價收縮、兼並甚至轉讓虧損嚴重的火電廠,使惡性競爭規模的局面不再持續,從根本上解決火電企業管理成本高、固定資產折舊成本過大等問題,對解決我國發電企業運營中的煤電問題將起到實質性作用。
4.結論
煤電之爭不再是行業之爭,也不再是企業之爭。目前,世界上幾乎所有國家都無法在政府的引導和幹預下,不借助市場經濟的手段發展可再生能源。在資源行業的特殊性和當前電力體制改革難以壹步到位的情況下,建立煤電聯動機制、重組能源結構是解決我國電力發展煤電之矛的重要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