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前提:①真實性(最基本的前提)②保護和管理(由相關管理機構,制定法規和資金)。
世界遺產分為自然遺產、文化遺產、自然遺產和文化遺產的混合體以及文化景觀。世界遺產對成員國提名和遺產委員會批準有明確的定義和標準。
1.文化遺產
文物:具有突出和普遍價值的建築、雕塑和繪畫,具有考古意義的構件或結構,銘文、洞穴、聚落和從歷史、藝術或科學角度看的各種文物。
建築群:從歷史、藝術或科學的角度來看,因其建築形式、身份及其在景觀中的地位,而具有突出和普遍價值的個體或相互關聯的建築群。
遺址:從歷史學、美學、民族學或人類學的角度看,具有突出和普遍價值的人造工程或人與自然的傑作以及考古遺址。
其標準是:
(1)代表了獨特的藝術成就,是天才的創造性傑作。
(2)能夠在壹定時期或世界某壹文化區域對建築藝術、紀念藝術、規劃或景觀設計的發展產生重大影響。
(3)它可以為壹個消失的文明或文化傳統提供壹個獨特的或至少是特殊的見證。
(4)可作為壹座建築、壹組建築或壹處景觀的傑出範例,以展示人類歷史上的壹個重要階段(或幾個階段)。
(5)可視為傳統人類居住或使用的傑出範例,代表壹種(或幾種)文化,特別是在不可逆變化的影響下。
(6)與具有特殊普遍意義的事件或現行傳統或思想或信仰或文學藝術作品有直接的、實質性的聯系(委員會認為,只有在某些特殊情況下或標準與其他標準共同起作用時,該款才能成為列入目錄的理由)。
2.天然遺傳性
從美學或科學的角度來看,由地質和生物結構或具有突出和普遍價值的此類結構群組成的自然特征。
從科學或保護的角度來看,它具有突出和普遍的地質和自然地理結構,以及明確界定的瀕危動植物物種的棲息地。
從科學、保護或自然美的角度看,具有突出和普遍價值的自然風景區或明確劃定的自然地帶。
其標準是:
(1)是壹個傑出的例子,代表了地球現代化歷史上的壹個重要階段。
(2)構成代表重要地質過程、生物進化過程以及人類與自然環境關系的傑出範例。
(3)獨特、罕見或奇妙的自然現象、地貌或具有罕見自然美的地區。
(四)珍稀、瀕危動植物的棲息地。
3.文化景觀的類型:
(1)人類有意設計建造的景觀。包括出於美學原因而建造的花園和公園景觀,它們經常(但不總是)與宗教或其他概念上的建築或群體聯系在壹起。
(2)景觀的有機演化。它起源於最初的社會、經濟、行政和宗教需要,通過與周圍自然環境的聯系或適應而發展到現在的形式。它還包括兩個亞類:第壹,遺跡(化石)景觀代表了壹個在過去某個時期已經結束的進化過程,無論它是突然的還是漸進的。它們之所以具有突出和普遍的價值,是因為它們的顯著特征仍然反映在實物上。第二,可持續景觀,它在與傳統生活方式相關的當地社會中保持著積極的社會作用,其自身的演變過程仍在進行中,同時展示了其在歷史上演變和發展的實物證據。
文化遺產
根據《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的規定,屬於下列類別之壹的可被列為文化遺產:
1.文物:具有突出和普遍價值的建築、雕塑和繪畫,具有考古意義的構件或結構,銘文、洞穴、聚落和從歷史、藝術或科學角度看的各種文物;
2.建築群:從歷史、藝術或科學的角度來看,由於其建築形式、身份和在景觀中的地位,具有突出的和普遍的價值。
3.遺址:從歷史學、美學、民族學或人類學的角度看,具有突出和普遍價值的人造工程或人與自然的傑作以及考古遺址。
世界文化遺產有六個具體的評定標準,只要符合其中任何壹條(除第六條不能單獨存在)就可以入選世界遺產名錄。
a代表天才的創造性傑作:例如,金字塔和長城。
b在壹定時期或世界某個文化區域產生過巨大影響——比如凡爾賽宮(歐洲最古老、最大的宮殿,其布局和規格影響了歐洲兩三個世紀)。
C.壹種文化的特殊證明。比如伊朗的波斯城邦宮殿就是波斯帝國時期遺留下來的。墻上的雕刻反映了當時波斯的情況,各國的貢品就是文化證明。在復活節島上,只剩下巨大的石像,沒有留下其他古物。只有石像被用來研究當時的歷史。
D.壹個歷史時期的模型。與第二條不同,模型指的是更多的影響,比如梵蒂岡,影響了6、7世紀,壹切都是本質。
E.難以保存的突出例子,如印第安人保留地。
F.它與某些重大事件或先前的傳統觀念或信仰或文學藝術作品有直接和實質性的聯系。該條款不能獨立成立。例如耶路撒冷和自由女神像。
天然遺傳性
《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將自然遺產定義為下列之壹:
1.從美學或科學的觀點來看,具有突出和普遍價值的自然特征是由地質和生物構造或這樣的構造群組成的;
2.從科學或保護的角度來看,具有突出和普遍價值的地質和自然地理結構,以及明確界定的瀕危動植物物種生態區;
3.從科學、保護或自然美的角度來看,只有具有突出和普遍價值的自然場所或明確界定的自然區。
列入《世界遺產名錄》的自然遺產項目必須符合以下壹項或多項標準並獲得批準:
1,構成了代表地球演化史上壹個重要階段的傑出例子;
2.它是代表重要地質過程、生物進化過程以及人類與自然環境之間關系的傑出範例;
3.獨特、罕見或奇妙的自然現象、地貌或具有罕見自然美的地區;
4、現存珍稀或瀕危動植物物種的棲息地。
文化景觀及其他
文化景觀的概念是2月在美國聖達菲召開的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遺產委員會第16屆會議上提出的,並被列入《世界遺產名錄》。
這樣,世界遺產就分為:自然遺產、文化遺產、自然遺產和文化遺產的混合體(即雙重遺產,中國的泰山、黃山、峨眉山-樂山大佛)和文化景觀。文化景觀代表了《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第壹條所表述的“自然和人類的作品”。壹般來說,文化景觀有以下幾種類型:
1.人類設計和建造的景觀。包括出於美學原因而建造的花園和公園,它們經常(但不總是)與宗教或其他紀念性建築或建築聯系在壹起。
2.有機進化的景觀。它起源於最初的社會、經濟、行政和宗教需要,通過與周圍自然環境的聯系或適應而發展到現在的形式。它還包括兩類:壹是遺跡(或化石)景觀,它代表了壹個在過去已經結束的進化過程,無論它是突然的還是漸進的。它們之所以具有突出和普遍的價值,是因為它們的顯著特征仍然反映在實物上。第二個是可持續景觀,它在當今社會中保持著與傳統生活方式相聯系的積極社會作用,其自身的演變過程仍在進行中,同時展示了其在歷史上演變和發展的實物證據。
3.相關文化景觀。這種景觀被列入世界遺產名錄,其特點是與自然因素、強烈的宗教、藝術或文化相聯系,而不是文化物證。此外,壹旦列入《世界遺產名錄》的歷史遺跡和自然景觀受到嚴重威脅,經世界遺產委員會調查審議後,可將其列入《瀕危世界遺產名錄》,待采取緊急搶救措施。
人類口頭和非物質遺產
人類口頭和非物質遺產(簡稱非物質文化遺產),又稱非物質遺產,是相對於有形遺產的概念,即可以傳承的物質遺產。是指各種傳統文化表現形式(如民俗活動、表演藝術、傳統知識和技能,以及相關的器具、物品、工藝品等。)和世代與各族人民息息相關的文化空間。
2003年6月5438+10月通過的《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國際公約》指出,非物質文化遺產應涵蓋五個方面:1。口頭傳說和表達,包括作為非物質文化遺產媒介的語言;2.表演藝術;3.社會習俗、禮儀和節日;4.關於自然和宇宙的知識和實踐;5.傳統手工藝技能。公約還指出,非物質文化遺產概念中的無形含義是與滿足人們基本物質需求的物質生產相對的,是指以滿足人們精神需求為目的的精神生產的無形含義。所謂非物質性,並不是指它與物質絕緣,而是指它的創造活動及其集中於以非物質性形式存在的精神領域的結晶。
目前我國有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申報聯合國代表性作品需要進入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想要進入世界的行列,首先要申請被評為中國,然後再推薦為世界文化遺產。(請問lZ說的小毛毛是什麽意思?)那麽在國際層面,要考慮兩點,壹是獨特,二是開平在西方有壹定的特色,更容易被中國以外的人接受。如果申報成功,雖然其價值會被世界認可,成為至高無上的榮譽,但也會制約當地的發展,比如興修水利、開礦等,從保護文化遺產的角度來看,很難成功~
但不管怎麽說,我非常贊成我們中華民族的黃帝陵成為世界文化遺產。我們之前丟了壹個端午節,讓人很反感。其實從這件事我能感覺到壹點難過。首先,關註世界遺產的人不算太多(從654.38+0.3億人口來看),很少有人會用反問的方式問“為什麽不列入世界遺產”。其次,是中國人的態度。中國人對文化遺產的態度大多是從憤慨到失望,最後冷漠。(“妥協”是中學歷史書上中國的壞根)然而,現在黃帝陵儀式已經成為中國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我相信,在當地政府的支持和不斷的宣傳下,這樣好的文化遺產壹定會在世界上占有壹席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