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場正式的國際足球比賽分為上下半場,每半場45分鐘,中場休息不得超過15分鐘。
球員人數和替補
每隊必須有不超過11名球員,其中包括壹名守門員。如果壹個隊的場上少於七名隊員,比賽就不能開始。奧運會足球比賽,每場比賽最多使用3名替補隊員;未經裁判允許,場外和場內球員不得進出場地。比賽過程中,守門員和其他隊員的位置不能隨意互換。如需交換,必須經裁判同意。
裁判員
壹場正式的足球比賽由壹名裁判、兩名助理裁判和第四名官員負責裁判。裁判職責:對比賽有最終決定權,並決定是否延長比賽時間、延期和暫停比賽。
助理裁判的職責:示意越位和球出界,協助裁判在場上做出判罰,但沒有最終裁判權。
(指足球)任意球
足球比賽中的任意球有兩種,壹種是直接任意球,主要針對惡意踢、打、絆倒對方;另外,用手推拉對方,用手碰球也屬於這壹類;還有辱罵裁判等人的直接任意球。這種任意球可以直接得分。如果這些行為發生在禁區內,將被判罰點球。任意球還有間接罰,定位球的危險動作、攔網、連續踢都屬於這壹類。這種任意球是不能直接得分的。只有當球進入球門並接觸到另壹名球員時,才能得分。這個禁區犯規,判不了點球。
無論是直接任意球還是間接任意球,後衛都要退出9.15米線。如果不按要求退出9.15m,裁判可以出示黃牌。
點球
在禁區內直接任意球犯規將導致點球。點球決勝時,雙方球員不得進入禁區。如果防守方進入禁區,進球有效,不進則重罰;如果進攻方進入禁區,應該再踢壹次球門,如果沒有,就是防守方的球門踢。在罰點球時,守門員可以在球門線上左右移動,但不能向前移動。
紅色和黃色卡片
足球裁判在判罰時可以根據犯規的性質出示兩種不同顏色的牌。對於足球比賽中的壹些嚴重犯規,裁判應該出示紅黃牌。如果是惡意犯規或者暴力,出示紅牌。故意手球,侮辱他人或者同壹場比賽同壹個人得到兩張黃牌也會被出示紅牌。
在比賽中,違反體育道德,用言語和行動表達不滿的人將被出示黃牌。屢次違規、故意拖延比賽、擅自進出場地的球員也將被出示黃牌。
傷停補時
根據場上的情況,足球比賽有時需要加時賽。有時候是1或者2分鐘,最長時間可以達到5、6分鐘。時間的長短由裁判決定。傷停補時的原因主要有:壹是場上處理傷員;二是拖延時間;第三是任何其他原因。
越位
足球比賽的越位應滿足以下條件:在搭檔傳球觸球的瞬間,如果搭檔的位置比對方半場最後壹秒對手的位置更靠近對方球門線,則該球員處於越位位置。需要註意的是,對手與最後壹秒球員平行是不允許越位的。處於越位位置球員的裁判,在下列情況下,應判罰越位犯規幹擾比賽,幹擾對方球員利用越位位置獲取利益。
暫停比賽
壹般來說,正式的足球比賽不能在場上暫停。只有在極其特殊的情況下,比如球員受傷或者突發糾紛,才會暫停吹哨。恢復遊戲就是把球丟在遊戲停止的地方,重新開始遊戲。現在足球比賽的道德水準普遍很高。通常,如果壹方在場上看到受傷的球員,就會把球踢出界外。當比賽重新開始時,對方會把球踢回來。
目標
當整球從門柱之間和橫梁下越過球門線,且之前未違反比賽規則時,為進球得分。有時候在比賽中,妳會看到球碰到橫梁,然後碰到地面又彈回到球場。裁判可以根據自己的觀察確認球是否越過球門線。這種判斷有時會引起很大爭議。
獲勝方法
足球比賽小組循環賽期間,積分為贏壹場得3分,平1得1,輸1得0分。最後,小組排名由分數決定。積分相等的,按照賽前規定確定的不同排名標準的規定進行排名。
遊戲開始
在正式的國際比賽中,在國際足聯公平競賽旗和參賽雙方國旗的指引下,參賽隊伍伴隨著國際足聯公平競賽歌入場;站在指定位置,然後先奏客隊國歌,再奏主隊國歌。場地的選擇由裁判拋硬幣決定。猜者選擇上半場比賽的進攻方向,對方開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