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本段]第九章競爭和死球
比賽在以下情況下成為死球:當球從地面或空中越過球門線或邊線時;當比賽被裁判叫停時。比賽進行中的所有其他時間,包括:球從球門柱、橫梁或角落旗桿反彈回來;球從比賽場上的裁判或助理裁判那裏反彈回來
[編輯本段]第十章制勝方法
當整個球從門柱之間和橫梁下越過球門線,但以前沒有違反比賽規則時,即為進球。獲勝的隊在比賽中得分多的隊是獲勝者。如果兩隊得分相等或沒有進球,比賽就是平局。競賽規則競賽規則應說明如果比賽以平局結束,是否采用決勝局或國際足球理事會同意的其他步驟來決定比賽的獲勝者。
[編輯本段]第十壹章越位
越位球員越位不是犯規。球員越位:球員比球和倒數第二名球員更靠近對方球門線。球員沒有越位:他在自己的半場;他與倒數第二名對手持平;他與最後兩名對手不相上下。處於越位位置的球員,在同壹個隊員踢球或觸球的瞬間,裁判認為他“卷入”了真實的比賽,則判為越位犯規。幹擾比賽;幹擾對方隊員;利用越位位置獲取利益。不算犯規如果球員直接從以下情況接球,不算越位犯規:任意球;扔界外球;角球。犯規/處罰對於任何越位犯規,裁判都應該在犯規發生的地方判給對方壹個間接任意球。
第十二章犯規和不當行為
以下情況將被判罰犯規或不當行為:直接任意球裁判認為,如果球員倉促、魯莽或用力過猛違反以下六種犯規中的任何壹種,將被判直接任意球:踢或企圖踢對方球員;絆倒或試圖絆倒對方隊員;跳到對方隊員身上;與對方隊員發生沖突;擊打或試圖擊打對方隊員;推對方隊員;如果球員違反以下四種犯規中的任何壹種,也將被判直接任意球:(1)在觸球之前觸摸對方,以獲得球的控制權;拉動其他團隊成員;向對方隊員吐口水;故意手球(不包括本方禁區內的守門員)。在犯規發生的地方踢壹個直接任意球。無論球在比賽中的哪個位置,如果球員在自己的禁區內違反了上述十項犯規中的任何壹項,都應該被判罰點球。間接任意球如果守門員在本方禁區內違反以下四項犯規中的任何壹項,將被判間接任意球:發球前用手控球後持球6秒以上;發球後在不被其他球員碰到的情況下,再次用手觸球;用手觸摸隊員故意踢給他的球;用手觸摸同壹個隊員直接投出的界外球。裁判認為,球員在下列情況下也會判給對方壹個間接任意球:動作危險;阻擋對方隊員;阻止對方守門員用手發球;違反規則第12章中沒有提到的任何其他犯規,停止比賽並被警告或罰款。在犯規發生的地方踢壹個間接任意球。紀律處分只能對場上球員、替補或被換下的球員出示紅黃牌。可警告犯規如果壹名球員違反了以下七項犯規中的任何壹項,他將受到警告並被出示黃牌:1。違反非體育道德;2.不同意言語或行動;3.持續違反規則;4.延遲遊戲重啟;5.用角球或任意球重新開始比賽時,不要退出規定的距離;6.未經裁判允許進入或再次進入比賽場地;7.未經裁判允許故意離場。犯規的判罰順序如果球員違反了以下七種犯規中的任何壹種,他將受到處罰並出示紅牌:1。嚴重犯規;2.暴力;3.向對方或其他任何人吐口水;4.用故意手球破壞對方球門或明顯的得分機會(不包括本方禁區內的守門員);5.用壹個可以判定為任意球或點球的犯規破壞明顯的進球機會向相反方向移動;6.使用粗魯、侮辱性或辱罵性的語言和動作;7.在同壹個遊戲中得到第二次警告。被命令上場的球員必須立即離開比賽場地和技術區附近。國際足球理事會的決議決議,壹名球員實施了應被警告或命令離場的行為,無論是在場內還是場外,或直接針對對方隊員、裁判、助理裁判或其他人,都將根據犯規的性質受到處罰。解決方法2當守門員用手臂的任何部位觸球時,都可以認為他已經控制了球。這個控制球包括守門員故意用手臂擋球,但不包括裁判認為球是不小心從守門員手臂反彈回來的,比如守門員撲球之後。決議三根據規則第12章的規定,球員可以用頭、胸、膝將球傳給守門員。但如果裁判認為在比賽過程中,球員故意利用規則設置騙局,那就是不專業的行為,會對他進行警告,並讓對方在犯規發生的地方踢壹個間接任意球。踢任意球時,球員利用規則故意設騙局,將被警告,非體育道德行為出示黃牌,任意球再踢。在這種情況下,這與守門員事後是否用手觸球無關,而主要是因為球員試圖利用規則第12章的文字和精神。決議4從後面抓,危及對方安全的動作,視為嚴重犯規。決議5。在場地的任何地方假裝欺騙裁判,都必須作為不專業的行為受到懲罰。
[編輯本段]第十三章任意球
任意球的種類任意球分為直接任意球和間接任意球。無論是直接任意球還是間接任意球,踢球時必須定球,在球被其他球員觸到之前,踢球者不得再次觸球。直接任意球如果直接任意球直接踢入對方球門,則判為得分。如果壹個直接任意球直接踢進自己的球門,判對方角球。間接任意球信號當裁判判罰間接任意球時,要單臂擡起頭,保持這個姿勢,直到球被其他球員碰到或者踢完後變成死球。只有當球碰到門前的另壹名球員時,才能進球。如果間接任意球直接踢入對方球門,則判定為球門任意球;如果壹個間接任意球直接踢進本方球門,判對方角球。任意球在禁區內的位置是防守方的直接或間接任意球:所有對方球員距離球至少9.15米(10碼);所有對方球員應站在禁區外,直到比賽開始;當球被直接踢出禁區時,比賽開始;妳可以在球門區的任何壹點踢任意球。屬於進攻方的間接任意球:所有對方球員距離球至少9.15米(10碼),直到比賽開始,除非他們已經站在本方門柱之間的球門線上;當球被踢和移動時,遊戲就開始了;在對方球門區踢間接任意球時,應在距離犯規發生地最近且平行於球門線的球門區線上執行。禁區外任意球。在比賽開始前,所有對方球員距離球至少應為9.15米(10碼);當球被踢和移動時,遊戲就開始了;在犯規發生的地方踢任意球。違例/罰任意球時,對方球員距離球比規定距離近:再踢。當防守隊員在自己的禁區內踢任意球時,球不是直接踢出禁區:應該再踢壹次。由守門員以外的球員踢任意球如果比賽結束後,在其他球員觸球之前,踢球的人再次觸球(用手觸球除外):對方在犯規發生的地方踢壹個間接任意球。如果比賽結束後,踢球者故意在其他球員觸球之前用手觸球:對方在犯規發生的地方踢壹個直接任意球;如果犯規發生在球員自己的禁區內,將判罰點球。守門員踢任意球如果比賽結束後,守門員在其他球員觸球之前再次觸球(用手觸球除外):對方在犯規發生的地方踢壹個間接任意球。如果比賽結束後,在其他球員觸球之前,守門員故意用手觸球:如果犯規發生在守門員本方禁區之外,對方將在犯規地點踢壹個直接任意球;如果犯規發生在守門員自己的禁區內,對方將在犯規地點踢壹個間接任意球。
[編輯本段]第十四章點球
比賽進行中,壹個球隊在本方禁區內違反可判定為直接任意球的十次犯規之壹而被判罰的任意球,應該執行。點球可以直接得分。在每半場比賽結束時或決勝局的上半場,應該允許延長時間來完成點球。球和球員的位置:球定在點球點。主罰的球員:確認他會主罰。防守守門員:待在本方門柱之間的球門線上,面對裁判,直到球被踢出。罰球隊員以外的隊員應在:比賽場地;禁區外;點球點後;距離點球點至少9.15米(10碼)。裁判應在球員處於規則規定的位置後,發出執行點球的信號;點球完成後再做決定。程序:點球由被罰球員向前踢;在其他球員觸球之前,裁判不得再次觸球;當球被踢並向前移動時,遊戲就開始了;在比賽中途,以及上半場結束或整場比賽中,執行或重新執行點球時,如果球在越過門柱之間和橫梁下之前,遇到下列情況,應判定為得分:球連續碰到任意壹個或兩個門柱、橫梁和守門員。違例/點球如果裁判發出執行點球的信號,在球進入比賽之前會發生以下情況:裁判在踢點球時違反了比賽規則:裁判允許球踢點球;如果球進了球門,就應該再踢壹次。如果球沒有進入球門,就不應該再踢了。守門員違反了比賽規則:裁判允許球被踢出;如果球進入球門,得分有效;如果球沒有進入球門,應該再踢壹次。被罰球員的隊員進入禁區,或在點球點前,或距離點球點不足9.15米(10碼):允許裁判開球;如果球進了球門,就要再踢壹次;如果球沒有進球門,就不應該再踢;如果球員觸摸到從守門員、橫梁或門柱上彈起的球,裁判將停止比賽,防守球員將以間接任意球重新開始比賽。守門員的隊員進入禁區,或在點球點前,或距離點球點不到9.15米(10碼):允許裁判開球;如果球進入球門,得分有效;如果球沒有進入球門,應該再踢壹次。攻守雙方都違反了比賽規則:應該再踢壹次。如果點球後踢出球:裁判在其他球員觸球前再次觸球(用手觸球除外):對方在犯規發生的地點踢壹個間接任意球。裁判故意在其他球員觸球之前用手觸球:對方在犯規發生的地方踢壹個直接任意球。球被外界因素碰了壹下,影響了向前運動:應該再踢壹次。球從守門員、橫梁或門柱反彈回來,受到外界因素的觸動:裁判叫停比賽;在受外界因素影響的地方丟球,重新開始遊戲。
[編輯本段]第十五章投界外球
扔界外球是重新開始比賽的壹種方式。投個界外球,不能直接得分。判投界外球:當整個球從地面或空中越過邊線時;從球越過邊線的點投界外球;獎勵給觸球的最後壹名球員的對手。程序投擲球的瞬間,投擲者應:面向比賽場地;壹只腳的任何部位站在邊線上或邊線外的地面上;用雙手;把球從頭到尾扔出去。在其他運動員觸球之前,投擲者不得再次觸球。球壹進入比賽場地,比賽就開始了。犯規/點球由守門員以外的球員投擲界外球如果比賽結束後,投擲者在其他球員觸球之前再次觸球(用手觸球除外):對方在犯規發生的地方踢壹個間接任意球。如果,比賽結束後,投球手故意在其他球員觸球之前用手觸球:對方在犯規發生的地方踢壹個直接任意球;如果犯規發生在投擲者自己壹方的禁區內,將被判罰點球。如果比賽結束後守門員投出界外球,守門員在其他球員觸球前再次觸球(用手觸球除外):對方在犯規發生的地點踢壹個間接任意球;如果比賽結束後,在其他球員觸球之前,守門員故意用手觸球:如果犯規發生在守門員本方禁區之外,對方將在犯規地點踢壹個直接任意球;如果犯規發生在門將自己的禁區內,對方會在犯規地點踢壹個間接任意球;如果對方隊員不適當地阻礙或分散投擲者的註意力,他將被警告並因不道德行為被出示黃牌。對於任何其他違反本規則的行為:對手投出界外球。
[編輯本段]第十六章射門
射門是重新開始比賽的壹種方式。射門可以直接射進對方球門得分。射門(Goal kick):當整個球從地面或空中越過球門線,最後觸球的球員是進攻球員,根據規則第10章不算進球。
程序
防守方在球門區內任意壹點踢球;對手應該呆在罰球區之外,直到比賽開始;在其他球員觸球之前,踢球的人不得再次觸球;當球被直接踢出禁區,比賽就開始了。
違規/罰款
如果球沒有直接踢出禁區進入比賽:應該再踢壹次。
門球是由除守門員以外的球員進行的。
如果比賽結束後,踢球者在其他球員觸球之前再次觸球(用手觸球除外):對方在犯規發生的地點踢壹個間接任意球。如果比賽結束後,踢球者故意在其他球員觸球之前用手觸球:對方在犯規發生的地方踢壹個直接任意球;如果犯規發生在球員自己的禁區內,將判罰點球。
守門員踢的門球
如果,比賽結束後,守門員在其他球員觸球之前再次觸球(用手觸球除外):對方在犯規發生的地方踢壹個間接任意球。如果比賽結束後,在其他球員觸球之前,守門員故意用手觸球:如果犯規發生在守門員本方禁區之外,對方將在犯規地點踢壹個直接任意球。如果犯規發生在守門員自己的禁區內,對方將在犯規地點踢壹個間接任意球。對於任何其他違反這條規則的行為:再踢壹次。
[編輯本段]第十七章角球
角球是重新開始比賽的壹種方式。角球可以直接射向對方球門得分。判定為角球:當整個球在地面或空中越過球門線,最後觸球的球員是防守隊員,根據規則第10章,不算進球。程序:將球放在離出界球最近的角旗桿的角弧內;不要移動墻角旗桿;對手離球至少要9.15米(10碼),直到比賽開始;進攻隊員踢腿;當球被踢和移動時,遊戲就開始了;在其他球員觸球之前,踢球的人不得再次觸球。犯規/點球由守門員以外的球員踢角球如果比賽結束後,踢球的人在其他球員觸球之前再次觸球(用手觸球除外):對方在犯規發生的地方踢壹個間接任意球。如果比賽結束後,踢球者故意在其他球員觸球之前用手觸球:對方在犯規發生的地方踢壹個直接任意球;如果犯規發生在球員自己的禁區內,將判罰點球。守門員踢角球。如果比賽結束後,在其他球員觸球之前,守門員再次觸球(用手觸球除外):對方在犯規發生的地點踢壹個間接任意球。如果比賽結束後,在其他球員觸球之前,守門員故意用手觸球:如果犯規發生在守門員本方禁區之外,對方將在犯規地點踢壹個直接任意球;如果犯規發生在守門員自己的禁區內,對方將在犯規地點踢壹個間接任意球。對於其他犯規:再踢壹次。
[編輯本段]附:
決定比賽結果的程序
根據競賽規程的要求,金球制和點球決勝是比賽打成平局後需要決出勝局時使用的方法。金球賽制程序:在規定時間後的加時賽中,先進球者為勝。如果雙方在加時賽中都沒有得分,將通過點球互踢來決定勝負。踢點球決勝程序裁判選擇踢點球的目標。投幣,猜中的壹方先踢。裁判記錄點球。按照下面的解釋,兩隊應該各打五場。雙方輪流踢。如果兩個隊比另壹個隊在打五次的時候進了更多的球,那就沒有必要再打了。如果兩隊都踢了5次球,兩隊都進了相同數量的球或者都沒進,就按相同的順序依次踢點球,直到兩隊都踢了相同數量的球(不用踢5個球),壹隊比另壹隊多進壹球。在罰點球過程中,如果守門員受傷,無法繼續比賽,可以在競賽規程規定的最大限度內,由壹名已提名的未使用的替補隊員代替。除了上壹條提到的,只有在比賽結束時,包括延長賽結束時在場上的球員才能參加點球。每次都應該由壹個不同的球員踢點球,只有在兩個合格的球員都踢了壹次之後,才可以踢第二次。罰點球時,符合條件的球員可以和守門員交換位置。在罰點球時,只有合格的球員和執法裁判才允許上場。除了主罰點球的球員和兩名守門員,所有球員都必須在中圈。罰球隊員的守門員必須在罰球區外的球門線與罰球區線相交的比賽場上。除非另有說明,足球比賽規則和國際足球理事會的決議應在踢點球時執行。比賽結束時,如果雙方人數不對等,人數多的壹方要減去多出來的人數與對方人數相等,並將出場隊員的姓名和人數通知裁判。隊長負責這件事。在開始進行點球決勝之前,裁判應確保雙方留在中圈的球員人數相同,然後再執行點球。
技術領域
在規則第三章中,國際足球理事會決議二中解釋了技術區的概念,技術區是連接比賽和板凳的特殊區域。技術區的大小和位置可以根據球場的情況適當改變。以下提供大致指導:技術區的範圍是指從板凳兩側向外延伸至邊線外1米並向前延伸至1米的區域。建議用標記線來定義該區域。技術區的人數由競賽規則決定。根據比賽規則,賽前確認替補席上的具體人員。只允許1人在技術區進行戰術指揮,指揮完後立即回到替補席。教練和其他官員必須坐在替補席上,除非,例如,場上的球員受傷了,裁判允許教練或醫生進來查看傷勢。技術領域的教練或其他人員應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第四官員
第四官員由競賽規則指定,同時在其他三名裁判中任何壹名不能承擔執法工作時,他將作為替補上場。比賽開始前,組委會必須明確,當裁判不能繼續在現場工作時,是由第四官員擔任比賽裁判,還是由第壹助理裁判和第四官員擔任助理裁判。根據裁判的要求,負責賽場的賽前、賽中、賽後管理工作。負責比賽中的換人。負責在比賽中換球。如果比賽中需要更換比賽用球,必須征得裁判同意後,備用球才能使用。進場前負責檢查替補隊員的裝備。如果發現場上替補隊員的裝備不符合比賽規則的要求,應通知裁判員。第四官員應在整場比賽中協助裁判工作。他必須向裁判指出被錯誤警告或第二次被警告的球員,以及發生在主裁判和助理裁判視野之外的暴力行為。但是,裁判有權對比賽的相關事實做出決定。比賽結束後,第四官員應將裁判和助理裁判沒有看到的任何不當行為或其他事故報告提交給相關負責組織。第四官員必須對裁判和助理裁判的報告提出建議。他有權將技術區內任何人不負責任的行為告知裁判。第四官員應在整場比賽中全力協助裁判工作。
競賽規則說明
在相關國家足協同意並遵循規則精神的前提下,可在16以下比賽、女子比賽、老年組(35歲以上)或殘疾球員比賽中適當修改規則。允許對以下項目進行任何修改:體育場的大小、比賽用球的大小、質量和材料、兩個門柱之間的寬度以及從地面到球門橫梁的高度。對替補球員數量的任何進壹步修改都應該得到國際足球理事會的批準。男女:對於裁判員、助理裁判員、運動員和官員,男子足球比賽的規則同樣適用於女子比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