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更(變)也;子,我們(在這裏)也是。庚子之際,中國經濟社會發展再次迎來變革之年。表現在實體經濟上,是新舊生產力的更替和生產關系的全球整合;反映在金融領域,就是金融科技的下沈和普惠服務的蓬勃發展。
然而,冰凍三尺非壹日之寒,郝好唐唐金融科技下沈趨勢的最終形成還取決於以下因素的相互作用:
壹方面,作為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的“吃飯”業務,“法人(公司)業務(建築業務)住房(貸款業務)”不再盛行,科技企業流量紅利、資本紅利見頂,業務“出海”頻受掣肘。對新發展引擎的渴望構成了金融科技下沈的起點。
公共領域龍頭企業通過供應鏈與上下遊小夥伴的融合,零售領域年輕人和農村居民消費能力的展示,疫情防控下中老年人對線上消費的接受,都為金融科技的下沈提供了肥沃的土壤。
其中,人工智能、大數據、雲計算、5G網絡等前沿技術及其商業模式深刻影響著傳統經濟和消費行為的深度變革,為金融科技提供了新的服務渠道和運營手段,最終使商業從可能下沈到現實。
但是,即使金融科技下沈是大勢所趨,我們還是要努力探索。在這個過程中,行業乃至社會需要的不僅僅是“乘風破浪”的豪情,還有前進路上的多重阻礙。
要了解金融科技下沈的障礙,首先需要了解金融科技下沈的意義。
第壹,金融科技的下沈可以從工業化到信息化的層面來理解。銀行等被嘲諷為“工業時代的恐龍”並非空穴來風,股市中的低估值也有其淵源。
雖然金融機構和金融服務古已有之,發展到今天的形式,也不過是工業革命後壹兩百年的事(中國更短)。過去金融的成長得益於工業化,但未來金融的發展受制於工業化。
因此,金融科技的下沈,不僅需要探索實現渠道和技術的在線化、信息化,還需要利用科技手段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增加覆蓋面、防範風險。更重要的是,要實現會展模式和組織機制從工業化模式向信息化模式的轉變。
第二,金融科技的下沈也可以從城市化理解為城市化。除了工業化,城市化是推動金融發展的另壹個主要動力。新中國成立以來,隨著城市化率的不斷上升,出現了(大)城市化還是(小)城市化的爭論,在不同的發展階段有不同的側重點。
近年來,隨著大城市居民吸納能力的飽和,城市治理能力和經濟創造能力提升的瓶頸,特別是新冠肺炎疫情引發的“大城市病”的集中暴露,城鎮化的發展路徑再度興起。金融機構和科技型企業要因時而動,下沈到三四線市縣,找到新的可持續發展路徑,為實體經濟服務。
再次,金融科技下沈可以從外向型經濟的角度理解為以國內流通為主,國際國內相互促進的雙循環發展新格局。隨著財富分配不公導致的民粹主義在世界主要經濟體的蔓延,壹時間“退群”和制裁甚囂塵上,全球化迅速走向區域化和本土主義。
壹方面,金融機構和科技企業也需要減少對國際(及其衍生)業務的依賴,以適應經濟基礎和國際秩序的變化。另壹方面,在嫁接之前外部產能和國內需求的過程中,金融科技其實大有可為——金融可以提供必要的資金,以市場化的方式引導企業轉型;科技可以提供新的交易平臺和生態,減少供需雙方的信息不對稱。
因此,金融機構科技下沈不是壹時的權宜之計,也不是從城市到農村的打擊,而是關乎時代脈搏,走出普惠服務的可持續之路。知道了這壹點,我們才能正確識別誰是真正的“敵人”(障礙),誰是真正的“朋友”(幫助)。
首先,技術對業務轉型和推廣有局限性。金融是服務實體經濟的手段,金融科技是服務的手段。雖然市場對以商業為目的的金融科技贊不絕口,但其真正的作用並不樂觀。金融業務下沈所面臨的問題,並不都是科技可以解決的,也不需要科技來解決。
比如針對縣域小微企業的網絡信用貸款,雖然大數據可以提供更多維度的分析,讓金融機構獲得客戶的全息畫像,更加準確、全面地把握客戶,但在風險控制上仍然無法替代物的抵(質)押,也無法提供優先受償的手段。後者連同數據的獲取、使用、存儲和傳輸,是壹個可以通過法律而不是技術來解決的問題。
另外,技術本身也有局限性。壹方面,與工業革命和電氣革命相比,許多前沿技術在信息技術革命中的真正作用和影響範圍是有限的;另壹方面,壹些前沿技術還處於孵化階段,能力沒有完全展現出來,相應的商業模式也沒有完全成熟。
例如,區塊鏈用於解決供應鏈中小而分散的商家的信息不對稱問題。雖然區塊鏈將信任從人轉移到算法,甚至主張信任可以升級為信仰,但其中壹種效率相對較低,無法支撐高頻零售業務,大大限制了其發揮作用的空間。兩者都只能保證鏈上信息的安全性和可信度,對信息上鏈前的問題無能為力。但恰恰是前鏈不是後鏈,線下而不是線上才是小商家信息詐騙的重點。
最重要的是,金融科技的下沈無法提供像“公共機房”和消費互聯網壹樣的商業貢獻,沒有走上可持續發展的道路,從而降低了相關企業的信心和動力。與民間金融相比,金融機構和科技企業的比較優勢在於批量操作和風險管控。
對於前者,縣村難以提供大量標準化的業務場景,尤其是小微企業信貸,大數定律對金融機構成本控制和損失發生的作用有限;對於前者,銀行很難走出大企業、國企、公用事業等客戶服務的“舒適區”。關鍵不是賺更多的利潤,而是管理好風險。另壹方面,在市場下沈的情況下,很難提供如此優質的資產。
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面臨的特殊挑戰是,移動支付主導地位的喪失使其技術下沈,變得被動。從目前復盤的結論來看,正是移動支付的失敗導致了金融機構和科技公司在互聯網市場的“冰火兩重天”。
從表面上看,移動支付本身利潤很小(甚至免費提供)但投入巨大,與信貸融資相比是邊際的。但卻是金融發生頻率最高、場景契合度最強的業務,對即時客戶活躍度和長期數字化轉型意義重大。
在先輸壹局的情況下,信貸缺乏強有力的數據和場景支撐,轉型充滿後顧之憂、步履蹣跚,理財也大有用武之地(利率高、負債成本上升、利率低被稱為“吸血”),削弱了金融機構爭奪縣域市場主動權和制高點的能力。
雖然金融科技的邏輯可以簡單描述為線上化、數字化,但線上渠道目前還不能完全取代線下網點的作用。目前線下網點倒閉的趨勢越來越嚴重。根據中國銀行業和保險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的公開信息,僅在2020年上半年,就有65,438+0,332家銀行網點關閉,主要原因是金融科技的發展和在線業務的活躍。但並沒有說線上渠道壹定比線下渠道高級,其考慮也不應簡化為簡單的成本核算。
總之,金融科技的下沈需要線下網點的支持:壹方面,線下網點可以提供信息,而在縣域和農村市場,技術和系統能夠收集和整合的信息有限,離不開傳統方式的保護;另壹方面,線下網點也能提供信任。在三四線城市、縣鄉,熟人社會色彩濃厚,市場上是否有“腿”(網點、人員)會極大影響客戶乃至政府的觀感,從而影響業務發展。
如果說線下渠道更影響科技企業的下沈空間,那麽金融脫媒將更影響金融機構的科技下沈效果。
市場的下沈,考驗的不僅僅是金融機構的融資能力,更是其信息整合能力、科技發展能力、產業組織能力乃至生態建設能力。後四者無疑是金融機構的短板。
在新冠肺炎疫情後的經濟結構調整方面,壹些領先的工業企業,如海爾,在政府的支持下,利用工業雲平臺支持企業復工,但頭部科技企業更不甘心。之後,支付寶從金融支付平臺升級為數字生活開放平臺,面向國內全服務行業開放,用數字化助推服務業的提質和擴張。
這些舉措不僅削弱了以銀行為代表的金融機構對企業客戶的吸引力和影響力,還提出了與場景和合作夥伴深度融合、與下沈市場和數字經濟高度兼容的新金融玩法。除了金融中介,商業生態的金融脫媒也愈演愈烈。
在下沈企業自身層面,下沈的障礙來自於供需缺口。這種差距形象地說就是壹二線城市的金融機構、業務人員、科技企業的產品經理猜測甚至“塞”三四線城市和縣鄉的客戶的金融需求。
但下沈市場的客戶需求比較特殊,其知識背景、信息獲取、風險偏好與大城市白領不同,部分業務領域尤其是公司信貸無法復制粘貼標準化產品。
第二,從來沒有抽象的下沈市場。從壹二線城市的金融服務發展經驗來看,城市和網絡是抹平人們需求和創造標準產品的兩大驅動力,而在三四線城市和縣鎮鄉村的作用無疑在逐漸下降,從而形成了金融機構和科技企業實際上並不熟悉的更加細分的市場環境。
此外,相對於科技企業,傳統金融機構還存在自身的觀念障礙。他們從自身業務而非外部場景應用金融科技,對客戶需求的理解不夠全面和深入,更談不上“超出預期”。在下沈市場,金融科技和金融產品只是“夠用”,遠沒有“夠好”。
在公共服務提供層面,下沈的障礙來自市場環境。
第壹,金融科技的作用需要良好的法律保障。比如,為了金融科技發展的良好生態,需要出臺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統壹建設,避免線上“斷頭路”。此外,要加強市場監管、執法司法,維護幹凈整潔的服務環境。
二者,金融科技的作用需要有良好的公共設施。比如,作為驅動金融科技運行的“原油”數據,政府和行業機構需要加強確認和整合,提供壹個共同的公共平臺,激發多元主體的意願和行動。
在這三者中,金融科技的作用需要良好的政府治理。比如,由於地方銀行在股東構成、角色乃至歷史淵源等方面的特殊性,在市場中沈淪的地方政府或多或少存在某種程度的“保護主義”,甚至大中型銀行也難免“憤憤不平”,這既不利於金融機構和科技企業通過科技手段平等開展業務,也不利於地方金融市場的健康發展,更不利於金融消費者。
障礙是壹種鼓舞人心的力量,而不是四處遊蕩的借口。
從實現路徑來看,金融科技的下沈並不依賴於多重前沿的技術、雄厚的資金和精致的模型。相反,技術的下沈依賴於具體的、細微的技術積累,不斷進化;同時也依賴於人民日常需求的壹壹滿足,在滿足中積蓄力量。正是在這樣壹種普通的“升級與責難”而非宏大的歷史敘事中,技術終將長成參天大樹。
具體來說,各方可以從以下幾個方向努力,提升科技下沈的含金量。
對於政府來說,關鍵是要加強治理能力,在建設硬件的同時不斷完善軟件(法制)建設,營造良好的發展環境。更重要的是,要建設本地公共基礎設施,尤其是“數字基礎設施”,整合各方力量開展前沿場景、基礎科學、交叉技術的聯合研究,推動包括政府數據、公共服務數據在內的數據共享,引導企業主動承擔起幫助合作夥伴數字化轉型的社會責任,從而形成良性分工體系,避免低水平重復建設。
此外,政府還可以考慮引入行業自律組織、社會專業組織等“第三部門”,提高公共服務供給的水平和質量。壹方面,行業自律組織可以充分發揮執行原有市場秩序的作用,行使政府與企業之間的橋梁功能;另壹方面,發揮律師事務所、俱樂部、研究機構等社會專業機構的比較優勢,為金融科技下沈保駕護航。
對於科創企業來說,關鍵是要加強生態能力,把自己的技術和產品“基礎化”,以社會服務能力的提升幫助科技下沈,攜手金融機構服務更多的中小企業和個人客戶,讓數字化服務更加豐富多樣,讓智慧生活更加豐富美好。在這種搭橋賦能中,科技企業的生態地位也得到了提升,逐漸走出了自己的發展道路。
此外,科技公司還應加強公眾對其安全能力的認識,並建立對金融科技領域的信任。
畢竟金融的底線是安全。作為體驗的重要壹環,而不是相反,科技公司可以充分發揮自身在技術儲備和實施體驗上的優勢,探索LBS(基於位置的服務)、生物識別、可信環境等方式,既增加安全的力度和廣度,又在體驗上“減負”,讓客戶的資金和信息安全在沈浸式的環境中得到無意識的呵護。
對於金融機構來說,關鍵是加強產品能力。在技術下沈的過程中,客戶更多的是細分企業和千千萬萬的消費者。他們的需求和風險不同,與之匹配的產品需要精準的“滴灌”。建議利用好現有產品,包括賬戶服務、支付結算、理財產品等。,以資本運作為突破口,賦能下沈市場的本土企業。針對個人客戶,可以打造以家庭需求為主題的壹攬子在線解決方案,涵蓋養老、住房、教育、旅遊等。
在此基礎上,壹方面優化戰略產品,瞄準在線辦公及其背後企業的數字化轉型趨勢,開發在商旅報銷、費用核算、薪酬發放等財務功能上具有比較優勢的產品,與客戶形成較高頻率的粘度;另壹方面,推進產品整合,在開放的銀行架構下,基於對外輸出金融服務的能力,有選擇地與外部高頻非金融平臺合作,進行相互導流,積累數據。